我国最早有关EMC的规范性文件是于2001年颁布的《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十五”规划》。2006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又进一步将加强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强化节约的政策措施列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前我国明确对EMC作出规定的法律,主要是经修订后2008年4月起实施的《节约能源法》、2009年颁布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在有关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性文件中,较为重要的是2010年4月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以及为配合该《意见》的贯彻实施,有关部委先后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此外,各地区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