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各区发改委:
为认真做好2014年武汉市工业结构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工业结构资金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我市注册的工业企业,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成熟的生产经营机制,资信等级较高,技术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对我市经济具有较强示范和带动作用。优先支持行业和地方骨干企业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现有装备、工艺,提升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版)》、《武汉市工业倍增计划产业导向目录(2012年本)》。
3、申报项目产品应技术先进,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在当前或今后一个时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其项目实施有利于行业技术进步、科技成果转化和提升产品档次,对我市相关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应具有较强促进作用。
4、申报项目必须为在建项目,已完成备案(核准)、环评、能评、规划、土地等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固定资产投资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到位;建设进度20-60%,能于当年或次年建成投产。已建成项目不得申报,优先安排当年竣工投产发挥效益的项目。
5、优先安排2013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未落实项目。国家、省今年已经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同一项目上年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的不予安排。
二、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医药、石化、纺织、轻工、钢铁、建材等行业企业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善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的项目。具体方向如下:
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重点支持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具备较大生产规模、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的汽车动力系统及其关键零部件;先进变速器及其关键零部件;具有较强集中集成能力、对上游零部件产品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汽车电子控制系统;轻金属结构专用运输车辆,超高强度钢热成形及内高压成形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等汽车轻量化项目;汽油机增压器、电涡流缓速器、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数字化仪表、电控系统执行机构用电磁阀、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空气悬架、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高强度钢车轮、载重车后盘式制动器等其他关键零部件项目。
高端装备制造行业:重点支持清洁高效发电装备,高压输变电设备,轨道交通装备,大型、精密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部件,环保装备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高技术船舶及配套部件,海洋工程装备,激光加工设备,石油工程装备,特种成套、智能化设备,轻工和纺织机械,大型施工机械、现代农机装备制造等领域装备制造业项目。重点支持装备核心基础能力提升,包括关键机械零部件、高性能电力电子元器件、先进制造工艺和结构及工艺材料项目。
医药行业:重点支持中药、天然药物新版GMP改造,采用先进制药工艺和制剂技术,开发生产名医名方、民族药物、名优中成药新剂型的中药项目和提取、纯化天然活性物质或成分的天然药物项目。重点支持化学原料药及制剂新版GMP改造,采用手性合成、高效分离、纯化结晶、固相合成、酶促反应等先进工艺技术,开发生产新型抗病毒药物、解热镇痛药物、激素类药物、维生素、氨基酸、麻醉药物等化学原料药项目及靶向给药系统、透皮给药系统、纳米技术制剂、脉冲释药制剂、长循环制剂等新型制剂项目。支持功能性材料、新型给药方式的包装等新型药用辅料、包装材料及医疗器械项目。
石化行业:重点支持电子级化学品、新型医药中间体、环保型涂料、纳米涂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农药中间体、高端染料和染料中间体、高性能催化剂、添加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阻燃剂等精细化工项目,有机磷、有机氯、有机胺深加工产品项目和新型合成橡胶、高性能基板树脂、新型液晶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等新材料项目。
轻工行业:重点支持食品制造、饮料制造、家电技术升级等项目,优先支持具有品牌影响力,产业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较大,能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项目。
纺织行业:重点支持棉纺织技改升级、高新技术纤维、产业用纺织品、高档家纺面料、品牌服装、印染后整理技术升级、功能化差别化纤维应用等项目,优先支持纺织产业分工中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应用和发展潜力大、前景好,引领我市纺织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项目。
钢铁行业:重点支持高铁地铁用钢、高强度汽车及工程机械用钢、石油设备及压力容器用钢、海洋工程及船舶用钢、高档电力用钢、新能源装备用钢、高档基础零件用钢及工模具钢、高强度线材及高速线材、涂层钢板、桥梁及建筑钢构件项目。
建材行业:重点支持保温隔热复合墙体材料、高档节能陶瓷等新型节能建材项目,脱硫、脱磷石膏建材、矿渣、钢渣微粉复合材料、再生胶凝材料等绿色功能型环保建材项目,新型防水密封材料、绿色环保装饰装修材料等深加工化学建材项目。
三、申报要求
请各区(开发区)结合本区(开发区)实际情况,认真筛选,于9月13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项目情况单表、上报文件和项目前置手续(包括备案证(或核准文件)、环评批复、能评批复、土地证、建设规划等批复手续)复印件报送工业处。 附件1:工业结构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项目情况单表.xls
联系人:孔 翔
电话:027-82796012 18971391881
邮箱:36580530@qq.com
二O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