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发改局、各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的精神,进一步提高节能评估机构的服务质量,增强其社会责任,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工业服务业和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机构事业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武工商[2013]55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一、评定范围和主管部门
自2011年起,连续两年获得武汉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备案的编制机构,可向星级评定主管部门武汉市发改委(环资处)申报,接受星级评定。符合条件的编制机构自愿向主管部门申报,对不参加申报的机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已入驻市民之家的编制机构全部参与评定。
二、评定方法和标准
(一)评定方法
星级评定按照编制机构自愿向主管部门申报,主管部门采取定量与定性、年终评定与日常检查、考核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评定标准
编制机构星级的高低表示其在服务水平、社会诚信、执业能力、服务绩效等方面所达到的不同等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等5个等级(见附件1)。
三、申报和评定
(一)编制机构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
(二)申报内容
编制机构须提交《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星级评定申请》(见附件2),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编制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2、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备案证复印件;
3、自有或租赁办公用房证明复印件;工作设施、设备目录证明文件或清单;
4、从事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业务的人员名单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服务承诺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
6、本次星级评定时期内(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业绩汇总表(见附件4);
7、本次星级评定时期内获国家、省、市级表彰情况及证书。
(三)评定
2013年7月,主管部门对申报的编制机构进行评审,评出相应星级等级。
(四)公示
2013年8月,市工商局将在有关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上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环资处提出。
四、评定结果运用
(一)评定结果在武汉企业信用网、武汉市发改委网、武汉节能监察网等媒体进行公告。
(二)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选择编制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星级较高的编制机构。
(三)评定结果将载入编制机构档案。对评定为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的编制机构进行授牌表彰。
五、监督管理
(一)对编制机构每年度进行一次星级评定,星级评定结果有效期至下一星级评定年度。
(二)对已取得星级资格但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和通报批评,或服务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编制机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通报、限期整改、降低星级或取消星级的处理;对采取虚假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星级评定的编制机构,由主管部门取消其星级。对取消星级的编制机构,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编制机构星级评定。
(三)编制机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评定:
1、因违法经营,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机关处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泄露项目建设单位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3、出具虚假评估文件或者证明文件的;
4、采取隐瞒、欺诈、胁迫、贿赂、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他人利益的;
5、索取、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行贿、受贿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业便利等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六、联系方式及附件下载地址
联系人:武汉市发改委环资处 张丹
电 话:82796096
附件1-5的电子版下载地址: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whjw.gov.cn/)
武汉节能监察网(http://www.whecs.gov.cn/)
附件:1、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星级评定评分表
2、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星级评定申请
3、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基本情况表
4、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业绩汇总表
5、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星级评定调查问卷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