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于近期组织2013年省光电子信息专项、省生物产业专项和省重大新产品开发专项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主要领域
1、专项重点支持以下三类项目:一是获得国家专利、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证书、省级以上自主创新产品证书、新药证书、品种审定证书、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二是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利用外来投资或银行贷款较多、能形成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的产业发展项目;三是信息产业和生物产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以及能为高技术产业基地提供有效支撑的重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2、省光电子信息专项支持的主要领域:光通信和移动通信、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消费电子、LED、下一代网络、地球空间信息及服务外包、智能电网、信息材料和光伏电池等。
3、省生物产业专项支持的主要领域: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诊断试剂、医用材料等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生物制药、创新化学药、现代中药等生物医药产品;生物育种、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等生物农业产品;发酵工程、酶制剂、微生物制剂等生物制造产品;生物基材料;生物环保等。
4、省重大新产品开发专项支持重点:(1)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重点支持《湖北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个一百工程”实施方案》中100项重点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2)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技术应用与产业化;(3)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重点支持低碳、资源节约、环保技术推广示范及产业化。
二、具体要求
1、申请省专项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归属明晰;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已办理备案、核准或审批手续,已落实建设资金、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建设条件,且在明年底前能完成建设任务。
2、专项优先支持已开工建设、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建设计划、获得创业投资支持、具有产学研合作模式的项目。
三、工作安排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尽快与我处联系,并于5月3号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资金申请报告格式详见附件)报送我委高技术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光电子信息专项 王 淳 82796013
生物产业专项 刘茜红 82796069
重大新产品开发专项 毕 玮 8279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