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服务公司不一定对所有合同能源项目全部自行投资。在一些项目中,可以考虑与用能单位共同投资,项目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共担,从而将项目风险适当分散。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比例不能低于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