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例名称
浙江绍兴陶堰玻璃有限公司2×6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4.5MW余热电站建设项目
二、 案例业主
浙江绍兴陶堰玻璃有限公司是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生产规模位居浙江第一位,全国第四位。公司玻璃产品品种丰富,在建筑、汽车玻璃市场和钢化、夹层、中空、制镜等玻璃深加工市场占有一定的份额。现已形成优质浮法玻璃835.2万重箱的年生产能力。该企业现有600t/d超白和600t/d汽车级浮法玻璃生产线各一条。
三、 项目实施单位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四、 案例内容
(一)技术原理及适用领域
浮法玻璃在熔制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高温烟气,温度在1000℃以上,烟气流经蓄热室、主烟道后,进锅炉前烟温在500℃左右,经余热锅炉用于制取蒸汽。其中余热锅炉的给水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汽轮机冷凝机冷凝泵送来的冷凝水,冷凝水进入化学除氧器除氧;另一部分是由化学水处理系统输送来的软化水作为补充水直接进入化学除氧器。给水由给水泵送至窑头省煤器,由省煤器加热成欠饱和水分别送至窑头窑尾分离汽包。经各自的热水循环泵送入各自的蒸发器产生饱和蒸汽,然后进入各自的过热器。窑头锅炉产生1.3MPa、310℃过热蒸汽,两部分过热蒸汽一同进入到过热蒸汽母管送入汽轮发电机,作功后由冷凝器冷却成凝结水送至化学除氧水箱。即过热蒸汽自汽包流出,经蒸汽管路送至汽机房分气缸混合送入汽轮机膨胀作功,最终在冷凝器内凝结为水,送至除氧器,除氧后送至蒸汽制取系统,进行再循环。
本技术可适用于水泥、玻璃、冶金等行业。
案例实施情况
本项目充分利用两条600t/d的浮法玻璃生产线的废气余热,进行纯低温余热发电,装机量为4.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带0.49MPa的非调抽汽,供重油加热及除氧器用汽)。
本项目技术方案为在二条玻璃生产线蓄热室后与烟囱间各设置一台余热换热器,二台余热换热器生产1.47MPa-350℃的过热蒸汽,每台余热换热器的额定产汽量为14.7t/h;产生的蒸汽通过厂区主蒸汽管网送入汽轮发电主厂房内的集汽缸,通过集汽缸平衡压力和温度后,进入C4.5-1.25/0.490型凝汽式汽轮机,带动QF4.5-2型发电机发电。
玻璃熔窑中的熔化温度约为1650℃,重油燃烧后的废气经蓄热室进入熔窑的空气换热后,温度下降到约400~500℃,经烟道排出到烟囱放空。经烟气标定每条浮法玻璃生产线的烟气参数为100000Nm3/h烟气量,烟气温度约为450℃。预计每条生产线每小时可生产蒸汽约14.5吨(压力1.35MPa)。本项目蒸汽总产量29000kg/h,发电汽耗率5.5kg/kWh,抽汽量5000kg/h,发电量4436kWh,因此安装了低压(1.27Mpa)、低温(335℃)的4.5MW凝汽式汽轮机的发电机组一套。
本项目于2008年6月开始施工,2009年5月发电机组正式并网发电,该项目于2009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目前设备运行良好。
五、 项目节能量及节能效益
利用窑炉的烟气余热,通过余热锅炉,产生过热蒸汽,推动发电机组进行发电,在运行过程中还需要消耗电力、冷却水等介质,电站的能源消耗表如下:
蒸汽产量:
余热电站节能量情况:
新建这座电站后,每年可节约11627吨标准煤,按照当地工业电价计算,每年可为业主增加经济效益约1912.02万元。
六、 商业模式
本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运作,即节能服务公司就本项目与该业主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能源审计、节能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设计、选择及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为业主单位的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相关培训、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维护和保养等专业服务。
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解决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资金,并与业主单位对本项目所产生的节能效益进行分享,合同期限为七年,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业主的分享比例保持不变,以国家电力部门公布电价上调的增加额进行分配调整。在合同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属于节能服务公司,合同期满且业主付清所有合同款项后,节能服务公司向业主转移项目所有权,将设备无偿赠予业主,之后的节能收益为业主所有。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向业主提供所安装设备的维护服务,并与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对所安装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快速诊断和处理,同时不断优化和改进所安装设备的运行性能,以提高项目的节能量及其效益。
七、 融资渠道
本项目总投资为4184.85万元(包括工程建设费用及后期运行维护费用),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其中2000 万元由节能服务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到期时采用续贷形式,以公司其他收益填充缺款,即循环贷款。可使项目建设期资金保证到位。
杭州银行对本项目的贷款使用了普通商业贷款,由杭州汽轮集团公司担保。该项目于2008年12月正式生效,项目执行期为七年。资金的绝大部分使用在建设期,顺利投产之后即开始对业主单位进行资金的分期回收,进而使贷款再周转和循环。
八、 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 [2007]371号),本项目符合通知要求,目前已申请到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