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例名称
奉化市供电局路灯照明节能技术改造
二、 案例业主
奉化市供电局为浙江省电力公司代管企业,目前境内拥有220千伏变电所2座,110千伏变电所8座, 35千伏变电所21座,2008年完成供电量为17.93亿千瓦时。
三、 项目实施单位
浙江能华节能投资有限公司
四、 案例内容
奉化市城市路灯照明以高压钠灯为主,少部分高压汞灯。根据目前我国电网运行的电压特点,灯光负载将随用电高峰期或低峰期而变化,在用电高峰期灯具工作在额定电压或低压范围,在低峰期,尤其在下半夜电压普遍升高,路灯就处于超压环境下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电能损耗,很容易造成路灯及电器设施的损坏。智能型路灯节电系统采用了最新的电磁平衡技术,通过独特的微电脑控制技术自动调整特制自耦变压器的抽头位置,调整其输出功率使其工作在光源最佳工作效率点上,同时融合吸收系统电涌、闪变和谐波技术,在灯具满电压启动预热并工作稳定后自动适当调整灯具两端电压,保持灯具工作在最佳电压水平运行,既减少功率消耗,又提高供电电压的质量。
节电器安装简单,无需更改用户原有线路,可直接驳接在路灯电度表后灯具电线开关之前。安全的“旁路”装置,保障路灯不会因本装置的故障而影响正常供电,本机如有故障,自动跳到正常供电系统运行。
本项目于2008年7月签订能源管理合同,2008年9月安装节电装置,共安装10台智能化节电器:
先对未安装节电器前客户在各路段以一天、一周、一月分别进行用电量测试,在节电设备安装好后再以一天、一周、一月分别进行用电量测试,计算出节电率。节电率检测方法:以当地能源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五、 项目年节能量
本项目运行后,设备运行正常,节能效果良好,年节电量179580度,折合标煤为62吨/年。
六、 商业模式
本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运作。合同能源管理是为客户量身定制零投资方案,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节能服务公司就本项目与客户签订了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能源审计、节能项目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改造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客户单位的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相关培训,项目建成后的维护和保养等专业服务。
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资金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并与客户单位对本项目所产生的节能效益进行分享,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9万元,合同期限为十年。合同期内的前五年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单位的分享比例为7:3,后五年分享比例为5:5。在合同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属于节能服务公司,十年期满且客户付清所有合同款项后,节电设备所有权归客户单位,之后的节能收益全部为客户所有。节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客户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应付款项直接汇入节能服务公司财务帐号。节能保证量在20%以上(按能源部门检测认定节电率,具体根据客户的用电设备和配置而定)。
七、 融资渠道
本项目总投资为59万元(包括设备费用及后期运行维护费用),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属于公司自有资金。
由武汉节能协会办公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