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例名称
湖南冷水江博大钢铁有限公司高压变频节能改造项目
二、 案例业主
湖南冷水江博大钢铁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冷水江钢铁总厂,是1958年建厂的大型国有钢铁联合企业,位列2003年国家经贸委公布的同业排名第96位,现隶属于湖南省国资委。职工53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00多人。主要产品是初级产品钢坯和普通螺纹钢。“十五”二期技改工程主攻优质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钢,目标是建设中南地区型材基地。
三、 项目实施单位
金百大(湖南)能效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四、 案例内容
(一)技术原理及适用领域
由流体力学可知,流量Q与转速N的一次方成正比,压力H与转速N的平方成正比,功率P与转速N的立方成正比,如果水泵(或风机)的效率一定,当要求调节流量下降时,转速N可成比例的下降,而此时轴输出功率P成立方关系下降。当所要求的流量Q减少时,可调节变频器输出频率使电动机转速N按比例降低。这时,电动机的功率P大幅度地降低,比调节挡板、阀门节能40%一50%,从而达到节电的目的,同时又可提高系统可靠性及稳定性。
可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水泥、石油化工、煤炭等行业。
(二)案例实施情况
客户有高压电机12台,主要负载为风机,工程分四期进行:
一期:炼铁分厂4台(总1260KW)冲渣泵,平均节能率48%;
二期:炼铁分厂4台(总4600KW)除尘风机,平均节能率30%;
三期:炼铁分厂、炼钢分厂风机(总2500KW),平均节能率25%;
四期:炼钢分厂一二次除尘风机(总2500KW),平均节能率30.6%。
五、 项目年节能量及节能效益
1. 直接效益
通过计算和效果验证,考虑现场数据调查所依赖数据的误差以及实际工艺的限制,使用变频调速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异步电机可保证节电率不低于25%,同步电机不低于15%。根据现行湖南省钢铁行业平均电价0.52元/kWh,电机年运行时间7000小时。该项目年节约用电1687.2万kWh,折合标煤5905.15吨,电费约877.34万元。
2. 间接效益
改善了工艺,降低了工作强度,系统将实现电机软启动,消除了风门和阀门损失,减少设备故障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的维修成本和降低厂房设备噪声污染,消除谐波。
上述附加效益,可以降低设备维护成本、设备维修成本、设备增容成本、设备更新成本等,创造间接经济效益可达20%-30%。
六、 商业模式
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中的节能效益分享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能源审计、项目设计、设备集成组件采购、土建安装、主件调试、原连接辅件机械拆除、智能管理平台搭建、培训与运行管理等全程服务,并承担项目所需要全部技术、设备,分四期完成,实施交钥匙工程。
项目投运后,从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获得收益。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解决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资金,并与业主单位对本项目所产生的节能效益进行分享,合同期限为四年,合同期的前两年节能服务公司与业主的分享比例为8:2,第三年的分享比例为7:3,第四年的分享比例为6:4。在合同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属于节能服务公司,合同期满且业主付清所有合同款项后,节能服务公司向业主转移项目所有权,将设备无偿赠予业主,之后的节能收益为业主所有。
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向业主提供所安装设备的维护服务,并与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对所安装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快速诊断和处理,同时不断优化和改进所安装设备的运行性能,以提高项目的节能量及效益。
七、 融资渠道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368万元(包括工程建设费用及后期运行维护费用等),为节能服务公司的自有资金。
八、 优惠政策
变频节电改造项目属于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因此本项目为国家鼓励的节能项目。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该项目年节能量5905.15吨标准煤,可以申请中央财政节能奖励,奖励标准为中央财政240元/吨标准煤,地方配套奖励资金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由武汉节能协会办公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