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委、开发区发改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鄂发改办发【2016】11号),国家发改委拟于近期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现将有关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国家、省发改委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请各区发展改革委、开发区发改局将项目汇总后于2月1日将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武汉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逾期不予受理,并将申报项目及时按有关要求提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维 电话:82796013
邮箱:1980912@qq.com
附件:鄂发改办发【2016】11号(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pdf
武汉市发展改革委 高技术处
2016年1月21日
来源:武汉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