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十堰市2018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市环保局9楼会议室召开。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城区各乡镇(街办、开发区、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等80余人参会。这是我市为积极应对今冬明春环境空气质量严峻形势,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所采取的实际举措之一。
会上,市环保局副局长鲍伟通报了我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2018年大气环境质量形势,并就下一步做好全市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市气象局分析预测了冬春季大气污染气象环境形势:茅箭区、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等6家单位分别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言。
市环保局局长冯安龙指出,今年以来,我市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总目标,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探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新举措。强力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对4家扬尘污染严重工地实施“挂牌督办”。创新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巡查工作机制,对重点领域每日巡查交办。强化联防联控,与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形成共识,共同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截至目前,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7%,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3天,较去年同期持平。
冯安龙强调,良好的形势来之不易,冬春季是空气污染高发时段,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守住目标,确保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切实抓好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按照“抢好天,战霾天,紧盯每一天”的总体思路,强化“削峰降谷”。抓住好天气象有利条件,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让环境空气质量好上加好;针对冬季雾霾污染天气不利影响,要调动一切力量和积极因素,把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冯安龙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办考核力度。要严格奖惩,每月排名。针对重点市直单位、乡镇(街办)、重点工地分别建立考核机制,每月排名通报,对于工作措施不力、大气问题频发、严重影响城区空气质量大局的,将采取约谈、预警和“一票否决”等强力措施,情况严重的移交市纪委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