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促进我国环境服务业的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2年3月31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刘来红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逯元堂
联系电话:(010)66556219 (010)84947728
传真:(010)66556218 (010)84947765
电子邮箱:chan.yechu@mep.gov.cn luyt@caep.org.cn
附件:
1.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二: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科技部
3.工业和信息化部
4.住房城乡建设部
5.交通运输部
6.铁道部
7.水利部
8.农业部
9.商务部
10.卫生部
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12.部内各司局(司内各处)
1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1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5.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16.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17.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8.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9.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21.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2.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4.中华环保联合会
来源:中国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