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节能产品认证
节能产品认证是指依据国家相关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规定与程序,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活动。
我国的节能产品认证工作接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督和指导,认证的具体工作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申请节能认证的企业及产品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受审核方的质量体系符合ISO9002—1994《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或等同采用ISO9002—1994的国家标准的要求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的补充要求。
3.产品属国家颁布的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
4.产品按规定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良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5.产品依据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6.产品节能性能符合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认的能效标准或制定的技术要求的规定。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ECP)两部分组成。管理委员会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牵头组建,是国家对节能产品实施认证的唯一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经济综合部门以及节能产品生产、使用部门和相关科研院所的16位领导和专家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CECP是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节能产品认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行政挂靠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标准研究中心。
CECP坚持严肃的工作态度、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格的工作要求。以标准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科学地实施节能产品认证,维护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的权威和信誉。CECP不以营利为目的,注重社会效益,保证不受任何可能干扰认证结果公正性的因素影响。
CECP奉行“公正科学、严谨求实、热忱守信、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积极寻求合作,努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促进节能产品健康发展,竭诚为企业服务。CECP积极倡导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为中国经济乃至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