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公共机构节能相关政策
1) 关于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通知
2) 关于201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3) 关于开展县(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的通知
4) 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5) 湖北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
6) 关于印发武汉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通知
7) 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 和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
8) 2018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
9) 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考核的通知
10) 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11) 关于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12) 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13)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14)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15)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节能减排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二、 公共机构节能相关资讯
1)李克强对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2) 武汉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委托武汉市节能协会协助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作的函
3) 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六大绿色行动+六大节能工程
4) 综述:绘就“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路线图”
5) 国管局召开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2019年重点工作推进会
6) 能源费用托管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在公共机构中应用优点
7) 政府带头节能减排:加快推进我国公共机构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8)山东公共机构节能亮成绩单,推广新能源汽车1.9万余台
9)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长张世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重道远
10) 2万多家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年节能超24亿元
11) 879家单位获第一批节能减排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12) 我国亿元攻坚公共机构建筑节能
13) 党政机关要在节能减排攻坚战中做表率
14) 中美合作在广州首发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指南
15) 公共机构如何节能降耗?
16) 兵团表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17) 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常态化
18) 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需要政府提供市场
19) 中国最耗能的政府办公楼在哪?
20) 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要持之以恒踏石留印
21) 企业投资在市政大楼上建光伏电站?
22)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3) 我国投入近亿元专项研究公共机构绿色节能关键技术
24) 教育部国管局要求高校推进节能减排
25) 政策聚焦:公共机构能耗因何连年下降
26) 55家中央国家机关成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7) 中央国家机关深入推进节约型办公区建设
28) 教育部与国管局联手建设节约型校园
29) 重视节能的“公共”意义
30) 公共机构节能硬指标落实软不得
三、 公共机构节能相关案例
1) 温州市将在公共机构分布式推广光伏发电项目
2) 海口公共机构照明节能改造率超95%
3) 湖南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 省政府机关用光伏发电
4) 辽宁阜新公共机构20MW屋顶专案将于年底并网
5) 深圳建筑节能大改造:1700家公共机构“降耗”
6) 开封将率先在公共机构屋顶建设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7) 市政大楼种电 无本年赚19万
8) 济南公共机构节能实行百分考核
9) 省政府机关建光伏发电系统
10) 吉林通化“七大措施”力促公共机构节能
11) 日照网友建言亮化市政大楼 市长回复要带头节能
12)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医院节能改造
13) 机关大楼节能改造不花公款 多家机关跟进签约
14) 杭州低碳科技馆光伏发电项目
15) 桐乡市鼓励光伏发电建设 政府大楼以身作则
16) 同济大学节能减排案例分析
17) 金牛区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18) 山东: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超3万吨标准煤
19) 无锡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20) 宁波逾三千家公共机构引入合同能源管理
21) 广州公共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将获最高15万节能补贴
22) 厦门推EMC模式 力争2016年底公共机构普及LED照明
23)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四、 合同能源管理在大型公共建筑中的应用科普
1) 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存在的问题
2)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可行性
3) 在大型公共建筑中实行EMC的政策性建议
4) 结语
公共机构相关政策、资讯、案例
(部 分)
一、 公共机构节能相关政策
国管节能〔2012〕31号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2011年金太阳示范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1〕557号)精神,我局于2011年10月开展了中央国家机关及下属单位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调研,并招标确定了5家实施企业。现就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选择中央国家机关部分部门及下属单位实施一批用户侧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装机容量10000千瓦。
二、投资方式
中央国家机关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即项目前期投资由我局招标确定的实施企业(附件1,企业详细信息请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承担。实施企业负责建设并运行管理屋顶光伏电站10年,并按照中标电价向项目主体单位收取电费,10年运行期满后屋顶光伏电站无偿移交项目主体单位所有。
三、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请。各部门要组织有实施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意愿的下属单位抓紧确定实施企业,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大纲(附件2)编制实施方案,并于3月9日前汇总填写《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3)连同实施方案(一式两份)一并报送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单个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小于50千瓦。
(二)项目审核。我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根据项目规模、示范效应和技术经济可行性确定纳入实施范围的项目,并下达项目计划。
(三)项目实施。项目主体单位根据项目计划,与实施企业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监督实施企业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我局委托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管理工作。
(四)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后,项目主体单位要配合项目管理单位和财政部确定的项目验收单位,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各项目主体单位也要明确专人负责。
(二)各部门要加强对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作的宣传引导,确保有关政策传达至基层单位。
(三)各项目主体单位要会同项目管理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和规定,加强工程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文生(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司)
电话:(010)83087034
汤 杰(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10)62248833
中标企业基本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合作设计单位 |
合作施工单位 |
中标电价(元)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
/ |
0.399 |
凌志 |
010-88862866 18603032271 |
2 |
北京泰豪太阳能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 |
/ |
0.800 |
李廷艳 |
010-59380882转82015 13810494218 |
3 |
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有限公司 |
北京国电华信诚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
0.968 |
赵军 |
010-57582422 13901014973 |
4 |
英利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
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0.980 |
赵克非 |
010-65546068转8005 13801005278 |
5 |
中轻太阳能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国电德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天能科创新能源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1.010 |
李富民 李剑 |
010-65560832 13511058100 13501322509 |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任务的攻坚之年。全国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能源资源节约增效为目标,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围绕实施绿色行动和绿色工程,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制度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导落实,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贯彻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公共机构在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历史责任的认识。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简约适度 绿色低碳 示范引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展示”活动。优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内容,继续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和面授培训,聚焦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和示范单位建设,持续扩大培训规模,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压实责任,继续抓好《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举措》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能耗定额管理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印发《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试行)》,积极开展指南宣传贯彻工作,在抓好定额标准编制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定额编制工作。在中央国家机关实施能耗定额管理。
完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复核、更新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开展重点用能单位2018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状况专题分析,公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组织开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协调推进教育、卫生等行业系统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工作。
三、推进试点示范和节约型机关创建
优化组织方式,组织开展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总结前三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成效,广泛开展经验交流,进一步发挥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行绿色办公,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
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
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拓展公共机构节能技术产品网上展厅覆盖范围。研究制定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运维标准,推动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组织公共机构申报创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开展县(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依托专业机构,积极开展专家库、研究支撑机构库等公共机构节能智库建设。合作开展课题研究,推动形成统一规划、分工研究、工作协同的业务理论研究模式。
五、实施节能改造
结合既有建筑大中修改造,继续推动公共机构实施围护结构、供热、空调、动力、电梯、食堂、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节能改造。中央国家机关组织实施数据中心机房、无负压供水系统、智能高效照明、食堂灶具及油烟净化设备节能改造,以及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巩固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果。继续推进46个重点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行动,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组织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对标行动。启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七、强化统计考核
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数据质量抽查。开展第二次全国公共机构的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更新公共机构名录库。规范优化考核工作,继续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绩效等综合性考核。优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提升能耗统计信息化水平,启用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工作信息库。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开展能源审计。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特别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机构和职能调整较大的地区,要立足实际,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坚持和强化联络员制度,着力做好市县以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和指导,确保工作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国管局
2019年3月12日
国管办发〔2019〕15号
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重庆、四川、新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按照《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举措》(国管节能〔2018〕279号)要求,我局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县(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通过县(区)集中统一组织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形成经验做法,为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探索更多路径,促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到2019年底,试点县(区)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入试点实施阶段;到2020年底,试点县(区)至少有1个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完成首次节能效益分享。
二、主要工作
(一)扎实做好试点准备。调查本县(区)公共机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情况、节能潜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求,对有项目需求的公共机构能耗情况开展节能诊断,并制定节能改造措施,编制试点工作方案。
(二)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各试点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争取政府支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具体办法和规定,为公共机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提供政策保障。以国家颁布的节能行业技术标准为基础,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不同类型既有建筑的改造需求标准。
(三)合理组织实施。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按照难易搭配、分批推进、统一招标、统一签订合同的方式组织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按照先重点用能单位后其他单位顺序分批组织,也可按机关、医院、学校等机构类别分批组织。
(四)试点评估总结。2020年底,试点县(区)要对组织管理、项目实施、任务完成情况和试点效果进行总结评价,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试点县(区)自评估的基础上开展检查评估,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国管局节能司。
三、有关要求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掌握试点县(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县(区)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调动各方形成合力,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县(区)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主动向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报告,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国管局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 家 能 源 局
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节〔201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机关事务、能源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行业组织,有关单位:
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是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任务,是保障资源环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是深入实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的有力举措。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22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十三五”信息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7〕77号),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升数据中心绿色发展水平为目标,以加快技术产品创新和应用为路径,以建立完善绿色标准评价体系等长效机制为保障,大力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创建、运维和改造,引导数据中心走高效、清洁、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实现数据中心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策引领、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着力构建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活力。
改造存量、优化增量。建立绿色运维管理体系,加快现有数据中心节能挖潜与技术改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强化绿色设计、采购和施工,全面实现绿色增量。
创新驱动、服务先行。大力培育市场创新主体,加快建立绿色数据中心服务平台,完善标准和技术服务体系,推动关键技术、服务模式的创新,引导绿色水平提升。
(三)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绿色数据中心标准评价体系和能源资源监管体系,打造一批绿色数据中心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的绿色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培育一批专业第三方绿色服务机构。到2022年,数据中心平均能耗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的电能使用效率值达到1.4以下,高能耗老旧设备基本淘汰,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应用比例大幅提升,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得到有效回收利用。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新建数据中心绿色发展水平
1. 强化绿色设计
加强对新建数据中心在IT设备、机架布局、制冷和散热系统、供配电系统以及清洁能源利用系统等方面的绿色化设计指导。鼓励采用液冷、分布式供电、模块化机房以及虚拟化、云化IT资源等高效系统设计方案,充分考虑动力环境系统与IT设备运行状态的精准适配;鼓励在自有场所建设自然冷源、自有系统余热回收利用或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系统;鼓励应用数值模拟技术进行热场仿真分析,验证设计冷量及机房流场特性。引导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设计电能使用效率值不高于1.4。
2. 深化绿色施工和采购
引导数据中心在新建及改造工程建设中实施绿色施工,在保证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和《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等规范要求,鼓励数据中心使用绿色电力和满足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等要求的绿色产品,并逐步建立健全绿色供应链管理制度。
(二)加强在用数据中心绿色运维和改造
1.完善绿色运行维护制度
指导数据中心建立绿色运维管理体系,明确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发展目标,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结合气候环境和自身负载变化、运营成本等因素科学制定运维策略;建立能源资源信息化管控系统,强化对电能使用效率值等绿色指标的设置和管理,并对能源资源消耗进行实时分析和智能化调控,力争实现机械制冷与自然冷源高效协同;在保障安全、可靠、稳定的基础上,确保实际能源资源利用水平不低于设计水平。
2.有序推动节能与绿色化改造
有序推动数据中心开展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工程,特别是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较低的在用老旧数据中心。加强在设备布局、制冷架构、外围护结构(密封、遮阳、保温等)、供配电方式、单机柜功率密度以及各系统的智能运行策略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鼓励对改造工程进行绿色测评。力争通过改造使既有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值不高于1.8。
3. 加强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加快高耗能设备淘汰,指导数据中心科学制定老旧设备更新方案,建立规范化、可追溯的产品应用档案,并与产品生产企业、有相应资质的回收企业共同建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在满足可靠性要求的前提下,试点梯次利用动力电池作为数据中心削峰填谷的储能电池。推动产品生产、回收企业加快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推行产品源头控制、绿色生产,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三)加快绿色技术产品创新推广
1. 加快绿色关键和共性技术产品研发创新
鼓励数据中心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加强技术协同创新与合作,构建产学研用、上下游协同的绿色数据中心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形成绿色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加快能效水效提升、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控制、废弃设备及电池回收利用、信息化管控系统、仿真模拟热管理和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能、微电网利用等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创新,研究制定相关技术产品标准规范。
2. 加快先进适用绿色技术产品推广应用
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推广应用,重点包括:一是高效IT设备,包括液冷服务器、高密度集成IT设备、高转换率电源模块、模块化机房等;二是高效制冷系统,包括热管背板、间接式蒸发冷却、行级空调、自动喷淋等;三是高效供配电系统,包括分布式供能、市电直供、高压直流供电、不间断供电系统ECO模式、模块化UPS等;四是高效辅助系统,包括分布式光伏、高效照明、储能电池管理、能效环境集成监控等。
(四)提升绿色支撑服务能力
1. 完善标准体系
充分发挥标准对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支撑作用,促进绿色数据中心提标升级。建立健全覆盖设计、建设、运维、测评和技术产品等方面的绿色数据中心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宣贯,强化标准配套衔接。加强国际标准话语权,积极推动与国际标准的互信互认。以相关测评标准为基础,建立自我评价、社会评价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机制,探索形成公开透明的评价结果发布渠道。
2.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
加快培育具有公益性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鼓励其创新绿色评价及服务模式,向数据中心提供咨询、检测、评价、审计等服务。鼓励数据中心自主利用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绿色评测,并依据评测结果开展有实效的绿色技术改造和运维优化。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第三方服务等机构建立多元化绿色数据中心人才培训体系,强化对绿色数据中心人才的培养。
(五)探索与创新市场推动机制
鼓励数据中心和节能服务公司拓展合同能源管理,研究节能量交易机制,探索绿色数据中心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模式。鼓励数据中心直接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开展电力交易,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探索建立绿色数据中心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的激励机制和融资平台,完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在政策、标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加强对地方相关工作的指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机关事务、能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二)加强行业监管。在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和地区,了解既有数据中心绿色发展水平,研究数据中心绿色发展现状。将重点用能数据中心纳入工业和通信业节能监察范围,督促开展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工程。推动建立数据中心节能降耗承诺、信息依法公示、社会监督和违规惩戒制度。遴选绿色数据中心优秀典型,定期发布《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在公共机构组织开展数据中心绿色测评、节能与绿色化改造等工作。
(三)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绿色制造、节能减排等现有资金渠道,发挥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和绿色信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各领域绿色数据中心创建工作。优先给予绿色数据中心直供电、大工业用电、多路市电引入等用电优惠和政策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绿色数据中心所提供的机房租赁、云服务、大数据等方面服务。
(四)加强公共服务。整合行业现有资源,建立集政策宣传、技术交流推广、人才培训、数据分析诊断等服务于一体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专家库建设和管理,发挥专家在决策建议、理论指导、专业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持续发布《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目录》,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鼓励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开展技术产品交流推广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针对绿色数据中心关键和共性技术产品建立实验室或者工程中心。
(五)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现有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和平台,加强在绿色数据中心技术产品、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举办专业培训、技术和政策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数据中心,形成相关技术产品整体解决方案。结合“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快开拓国际市场,推动优势技术和服务走出去。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342号
《湖北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已经2011年4月18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 王国生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湖北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将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节能改造、监督管理、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表彰奖励,推动和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五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年度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工作方案。方案应当包括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形式、实施主体、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当参加一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第七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公共机构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将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备案。
第八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
第九条 公共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和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
第十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组织、汇总本级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费统计,并采取逐级报送的方式,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报省机关事务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公共机构应当安装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装置,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管理。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 公共机构应当设立节能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传递节能工作信息,按时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数据,提出节能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建立能源消耗监测信息平台,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公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
第十四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能源消耗定额,应当包括水、电、煤、油、气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五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推进本级公共机构办公用房的统一建设、购置和使用,整合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等资源,实行集中管理,降低能源消耗。
第十六条 公共机构所属的建筑物,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能源效率测评和标识。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对公共机构所属建筑物的能效测评标识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耗指标、寿命周期等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进行公共机构新建建筑的建设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本省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优先采用节能效果显著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优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第十九条 除《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的节能措施外,公共机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加强用能管理:
(一)实行分区域分时供电;
(二)除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区域外,室内空调温度的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
(三)在公共区域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
第二十条 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价格和排量,应当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资产档案和技术档案,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定点加油、定点维修。
第二十一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通过开设举报电话、网上举报等方式,接受对于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
第二十二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于每年上半年完成对本级公共机构上一年度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
第二十三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对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公共机构应当及时予以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成绩显著以及检举浪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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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
为推进各地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工作,国管局制定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教科文卫体等行业主管部门,深入调查分析本地区机关、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特点,将其作为“十三五”期间的重要任务来抓。承担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任务的地区要把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作为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同时加强与国管局的沟通联系。
二、国管局负责推进全国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工作,各省(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标准适用范围原则上应覆盖本地区所有公共机构。有条件的省会城市或地级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可在上级部门编制的标准框架内,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更加严格的能耗定额标准。
三、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是能耗定额标准编制的基础,统计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定额指标数值的合理性,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定额标准编制的严肃性。
四、各地区要按照《指南》要求,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地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相关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报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备案。
国管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
(试行)
为规范能耗定额标准编制,促进能耗定额应用,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思路
以能耗统计为基础,不断提高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水平,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精细化。合理设定能耗定额指标,应用能耗定额标准规范公共机构用能行为,引导公共机构持续提高能效。
二、编制原则
(一)科学合理
编制能耗定额标准应符合实际,方法科学,易于操作,既要保障公共机构正常运行需要,又要促进公共机构节约集约利用能源;既要考虑公共机构事业发展,又要考虑技术进步带来的能源利用效率提升。
(二)规范统一
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应符合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确保标准的版式、格式、文本结构、表述方式等方面规范和统一。
(三)分类编制
综合考虑公共机构所处气候区、业务特点、规模大小等对用能规律的影响,分类编制能耗定额标准。
三、适用范围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适用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能源消耗应包括公共机构使用的煤、燃气、燃油、电、热力等各种能源(含车辆能耗)。标准应根据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每5年进行一次复审。
四、标准格式
(一)标准命名
标准名称一般可命名为:《XX省(区、市)XXX能耗定额标准》,例如《河北省党政机关能耗定额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上海市教育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济南市党政机关能耗定额标准》等。
(二)标准基本框架
标准基本结构框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范围
本部分应规定该标准的结构、起草表述规则和编排格式,并给出有关表述样式,同时应明确实施对象及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部分应列出该标准涉及到的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应给出该标准适用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可包括技术指标及其他术语和定义。为了便于使用,可重复给出某些引用标准的重要术语和定义。
4.定额指标
本部分应给出能耗定额指标、指标等级、指标取值以及必要的指标影响因素修正方法。详见本指南的第五部分。
5.能耗统计范围
能耗统计范围应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保持一致,要明确建筑面积、采暖面积以及各能源品种等应核算的范围。
6.计算方法
明确各能耗定额指标的计算公式。
7.管理措施
本部分应给出满足定额标准要求宜采取的节能管理措施及建议。节能管理措施及建议,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着重考虑能源系统经济运行管理、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应用、能源审计、节能改造等方面。
五、编制方法
编制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首先按照业务特点对公共机构进行分类,按照气候区域选取定额指标,再按照指标取值方法确定定额指标的数值,同时可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影响因素给予适当修正。
(一)机构分类
公共机构分类应满足表1中一级分类的要求,可根据需要增加一级分类类型,但不宜减少;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二级分类进行整合或细分。分类应涵盖所有公共机构。
(二)定额指标选取
制定公共机构定额标准时必须包含表2中主要指标,同时可结合节能管理需要设定参考指标,但不限于表2中参考指标。
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指公共机构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除供暖能耗和交通工具用能之外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gce/m2。
单位采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指公共机构运行过程中,一个供暖期内,用于供暖消耗的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与采暖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gce/m2。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指公共机构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除交通工具用能之外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gce/m2。
人均综合能耗:指公共机构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与用能人数的比值。单位为kgce/p。
常规用能系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指公共机构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由照明插座、空调、动力等用能系统消耗的电量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Wh/m2。
特殊用能:指公共机构运行过程中,数据中心机房、大型医疗设备、大型实验设备设施、洗衣房、游泳馆、专业用途设备等特殊用能系统的能耗。
数据中心机房EUE值:能量利用效率EUE值用于反映数据中心实际运行时某一时间段内信息设备和直接服务基础设施能耗的相对关系,是衡量数据中心能效水平最重要的指标,EUE=数据中心总耗电量/IT设备耗电量。
不同种类能源统一折算标准煤的方法:电力与标准煤的折算按照当年本地区的供电煤耗法进行换算,化石能源与标准煤的折算按照当量热值法进行换算。
能耗的分类方法和表示方法:参考GB/T 34913-2017《民用建筑能耗分类及表示方法》。
指标解释要求:建筑面积、采暖建筑面积、用能人数、能源消费量、供暖能耗、供暖周期等相关指标解释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保持一致。
(三)定额指标取值方法
1.指标数值分级
定额指标原则上分为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3级。其中约束值为实现公共机构正常运行所允许的能耗指标上限值;基准值为公共机构正常运行且采取一定的节能管理技术措施后的能耗水平;引导值为公共机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提升能效的努力目标。
2.主要指标数值计算方法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主要指标数值采用统计分析方法进行确定。
(1)筛选数据样本。收集同一类型公共机构近3年能耗数据,进行有效性检查和稳定性检查,对不满足有效性和稳定性的能耗数据,应采用重新核实、剔除或替换等方式进行完善,直到所有样本数据满足有效性和稳定性检查。
(2)建立数据样本库。将通过有效性和稳定性检查的数据,取各公共机构年度能耗平均值,建立同一类型公共机构能耗数据样本库。
(3)确定指标数值。对样本库中的数据按照升序方法进行排序,取下1/5分位数、中位数、上1/5分位数进行合理性、可行性分析验证后,分别确定为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
3.参考指标数值确定方法
参考指标数值的确定方法原则上应与主要指标保持一致,也可参照已有标准、规范、政策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取值或细化。
(四)定额指标影响因素
在前述公共机构分类基础上,同一类型公共机构中因建筑形式、建筑体量、用能设备等影响因素差异过大,宜按能耗影响因素进一步细化机构分类制定能耗定额标准。对于不便细化的因素,如人员密度、特殊业务面积等影响因素,可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指标数值进行必要修正。
(五)特殊情况处理
当公共机构存在特殊用能系统且该特殊用能系统可独立计量时,允许该公共机构在计算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时,依照计量数据对特殊用能系统的数据进行剔除,且应同时剔除特殊用能系统对应的建筑面积和用能人数。特殊用能系统应参照已有标准、规范、政策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评价。
六、编制程序
编制能耗定额标准应成立由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支撑机构等人员参加的编制小组,按以下程序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一)数据收集
编制小组应收集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能耗监测平台数据和能源审计报告中相关能耗数据、公共机构基本信息、有关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且相关能耗数据须与单位财务票据进行核对。
(二)重点调研
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编制小组应选择典型公共机构,对基本设备信息、用能特征、业务特点等进行调研。
(三)编制标准草稿
编制小组根据数据收集材料和调研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查找特殊情况,提出处理措施,起草能耗定额标准草稿及编制说明。
(四)可行性验证
编制小组分别选取一定比例的公共机构能耗数据与定额指标基准值进行比对,验证能耗定额标准的可行性。
(五)标准发布
编制小组按照要求公开征求意见,经修改、审查、报批后,最终确定本地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文本,并报地方标准主管部门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发布实施。
(六)标准备案
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将本地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及编制说明报国管局备案。
七、标准应用
(一)节能管理部门应用能耗定额标准
1.节能目标管理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以及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依据能耗定额标准,向管辖范围内公共机构下达年度节能目标。
(1)实际能耗大于定额约束值的,给予整改期督促其达到约束值目标;
(2)实际能耗小于定额约束值但大于基准值的,参照基准值设定逐年提升目标;
(3)实际能耗小于定额基准值但大于引导值的,鼓励达到引导值;
(4)实际能耗小于定额引导值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设定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应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
2.能源费用预算管理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管理权限,在条件成熟时,依据能耗定额标准,出台能源消耗支出标准,合理确定各公共机构能源支出预算。
(二)公共机构应用能耗定额标准
1.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
公共机构应当在能耗定额约束值内使用能源,超过能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
2.制定年度用能计划
公共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依据能耗定额标准和上级部门下达的节能目标,制定年度用能计划,按季(月)或按用能设施、区域管理用能。
3.能效对标
公共机构应将自身能耗水平与同类型公共机构定额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进行对比分析,加强日常节能管理,采取节能技改等针对性措施,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争取达到更高能效水平。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8〕828号)要求,今年节能宣传周时间为6月11日至17日,主题是“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 强化低碳行动力度”。宣传周期间,国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以下宣传活动:
一、发布全国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改造百栋楼宇清单
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发布全国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改造百栋楼宇清单,组织部分项目现场签约,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的广泛应用。
二、启动“简约适度 绿色低碳 示范引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展示”活动
为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水平,促进地区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国管局拟从今年起连续几年节能宣传周期间举办“简约适度 绿色低碳 示范引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展示”活动,在不同气候区举办公共机构节能成果展,展示各地区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节能工作情况。6月11日,国管局会同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简约适度 绿色低碳 示范引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展示”启动仪式,并发布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地图,展示部分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工作成效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信息化建设情况,组织公共机构绿色出行倡议签名承诺活动。
三、启动争做绿色办公先锋活动
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展争做“绿色办公先锋活动”,通过制定行为规范,树立行为节能标杆,进一步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节能、低碳办公,推动各部门全面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6月13日,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代表举办活动启动仪式。
四、举办第九届“低碳发展 绿色生活”公益展系列活动
参与举办第九届“低碳发展 绿色生活”公益展系列活动,广泛征集和展示节能低碳环境保护领域的主题宣传作品,在北京市王府井步行街集中展示区进行展览,传播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
五、组织公共机构节能优秀案例宣传片展播
面向各地区、各部门征集公共机构节能优秀案例宣传片,尤其是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宣传片,在公共机构节能网开设专栏进行展播,重点展示基层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显著成效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的良好风采。
六、开展“碳足迹”计算在线体验活动
通过公共机构节能网、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众以二维码形式推送“碳足迹”计算小程序,开展“碳足迹”计算赠手机流量在线体验活动,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
此外,在公共机构节能网站发布2018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海报电子版供各地区、各部门下载、印制。在公共机构节能网开设“2018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宣传专栏,及时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与能效领跑者、生活垃圾分类等为重点,组织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丰富拓展宣传载体,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请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所属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网或关注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积极参与国管局举办的节能宣传周各项活动,并及时将本地区、本部门节能宣传周活动新闻稿件发送至公共机构节能邮箱(ecpiggj@163.com),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于6月30日前报送我司。
国管局节能司
2018年6月1日
公共机构绿色出行倡议书
全国各级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
绿色出行是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我们向全国各级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绿色出行,文明安全。倡议大家在绿色出行的同时,遵守城市交通秩序,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共同营造畅通、安全、环保、有序的交通环境。
绿色出行,传递你我。倡议大家积极向身边人、向亲朋好友宣传推荐绿色出行,带动更多人自觉参与到绿色出行行动中来,使绿色出行成为一种潮流。
绿色出行,第一选择。倡议大家出行优先选择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方式,充分使用共享单车、共享新能源汽车等多种新兴出行手段,享受绿色出行带来的方便、节俭。
绿色出行,融入生活。倡议大家积极践行“135”行动(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少开车,将出行和运动锻炼结合起来,将绿色、环保、健康的出行习惯融入日常生活,使绿色出行常态化、持续化。
各级公共机构要行动起来,引导和鼓励绿色出行,做好绿色出行的基础建设和服务,让绿色出行更有动力,让绿色出行更加方便!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绿色出行、安全出行、健康出行、文明出行,让环境更美好,让生活更和谐!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交通运输部
全国总工会
2018年6月1日
国管办发〔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青海省经信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国管局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直管理局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机关生活垃圾率先强制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上为完成等级。中央和国家机关生活垃圾率先强制分类考核工作将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组织。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我评价。各地区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表》进行自评打分,并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评价表报送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
(二)现场复核。2018年1月,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赴各地区对自评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复核方式包括资料查阅、实地抽查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结通报。2018月2月,汇总各地区考核情况,通报考核和排名结果。
三、有关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点。各地区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认真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推进工作。要加强宣传报道,每半年向国管局报送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积极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国管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国管节能〔2017〕180号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发展改革委、宣传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切实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利于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于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区、市)直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公共机构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要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公共机构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2.投放收运。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将餐厨垃圾交由所在城市的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投放收运。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鼓励各地区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
2.其他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2)投放收运。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垃圾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区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按照所在地区的制度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各地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对公共机构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各地区环卫等部门要支持配合本地区公共机构做好相关衔接工作,适应和满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需求。
(二)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宣传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编制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各公共机构要从节约能源资源、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办法,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垃圾分类设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公司承担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汇总并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管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中央宣传部 中直管理局
2017年6月12日
(发改环资〔2018〕828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直管理局,有关社会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科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决定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各地方、各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
三、全国低碳日期间,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和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公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鼓励各部门、各地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四、各地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联合主办、参与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力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国家节能中心、国家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各级节能监察机构、有关单位等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活动、高效节能技术产品展示和推广等宣传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内积极组织开展有关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地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办好具有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并将有关活动方案提交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生态环境部(气候司),两部委视情况将有关活动纳入全国整体宣传范畴,组织媒体统一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地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31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生态环境部(气候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5月31日
国管节能〔2018〕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国管局认真总结了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研究制定了2018年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深入开展绿色行动,继续推进绿色工程,完善制度标准,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强化考核评估,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新的贡献。
国管局
2018年4月11日
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总结
2017年,全国公共机构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绿色行动深入开展,绿色发展成效明显
(一)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各地区、各部门稳步推动建筑围护结构、供暖、空调、配电、水泵等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底,各地区公共机构共投入财政资金20余亿元,实施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2200余万平方米、北方采暖地区公共机构供热系统计量节能改造947万平方米、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1000余万平方米,3000余栋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河北、辽宁、江西、湖南等地区不断强化节能改造资金投入和管理,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开展绿色办公行动。公共机构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推进电子化、无纸化办公,采用电视、电话会议方式部署总结工作,推广使用再生办公用品,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规定。江西、四川、贵州等地区在推动“互联网+”办公系统等绿色办公措施方面做出了积极尝试。国务院办公厅、科技部严格规范日常办公行为,促进了节约。
(三)开展绿色出行行动。按照《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北京、天津、浙江、安徽、山东、广西、陕西等地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共机构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9万余辆,建设充电设施5万余套。中央国家机关落实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490余万元,累计建成新能源汽车自助共享租赁网点268个,充电设施1800套。
(四)开展绿色食堂行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实施油烟净化设施改造,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有食堂的省(区、市)直单位全部设置了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91%的单位实现了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理,中央国家机关安装运行53台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重庆结合“明厨亮灶”工程,推进公共机构油烟净化设备改造。四川出台了《党政机关食堂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暂行办法》。
(五)开展绿色信息行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参与第一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评审,8家公共机构被评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各地区积极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累计完成项目388个,改造面积22.5万平方米。浙江、山东制定了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标准,广西将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河北完成省公共机构节能网建设,江苏等地区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数据库,不断强化动态管理。
(六)开展绿色文化行动。“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部分展台展示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国角边会上,国管局以“中国公共机构引领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为主题开展了对话交流活动。组织开展以“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河南组织开展了以“一次签名活动、一封节能倡议书、一次志愿者宣传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宣传活动;海南通过省市县联动,将节能宣传深入到基层;四川制作了节能宣传歌曲《让地球美丽》;云南协调各级媒体,对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节能工程稳步实施,节能增效不断提升
(一)实施锅炉节能环保工程。加大公共机构燃煤、燃气锅炉节能改造力度,推动公共机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实施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工程。京津冀、山东、四川等地区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取得良好成效。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各地区淘汰燃煤锅炉 3万余台,改造燃煤锅炉4万余蒸吨,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1万余台;中央国家机关淘汰燃煤锅炉101台,改造燃煤锅炉5944.5蒸吨,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305台,超额完成“清煤降氮”综合节能改造任务。
(二)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取得积极进展。2017年,各地区实施太阳能热水项目3358个,累计集热面积300万平方米;实施太阳能光伏项目5256个,累计装机容量77.47万千瓦;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项目累计1000余个。
(三)实施节水工程。推动公共机构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实施用水设施设备节水改造。实行中央国家机关节水型单位实地复核与动态管理。江苏开展了本地区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辽宁、湖北、海南、重庆、甘肃等地区积极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省(区、市)直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1546家,省(区、市)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2486家。
(四)实施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按照可计量、可监测、可考核原则,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提高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地方近万家公共机构建设了节能监管系统,中央国家机关52个部门完成节能监管系统建设,计量工作基础得到夯实,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地区和部委直属高校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数据会审和专项质量抽查,分析和通报2016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情况。江苏、江西、山东等地区开展了能耗统计数据会审,加强了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有力推动了统计工作开展。
(五)实施试点示范工程。根据《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经严格评审,确定1796家示范单位创建名单,初步审核通过197家能效领跑者推荐名单。各地区深入推进省、市两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国共创建省、市两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近3000家。辽宁、江西、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地区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宣传推广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六)实施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按照远程为主、面授为辅的原则,各地区积极组织参加第四期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参训9577人;参加能耗统计、监管系统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能管理等多个专题的面授培训,参训近1000人。各地区和教科文卫体等系统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培训班,培训约45万人次。天津、内蒙古、广东、甘肃等地区积极协调研究机构资源、促进地区间经验交流,扎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全系统节能培训,提升了受训人员工作能力。教育部、安监总局、中国文联等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三、业务指导更加精准,监督考核持续发力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中央国家机关积极带头,率先实施,2017年底前实现了本级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目标。各地区均制定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督促考核,完善设施设备,构建回收体系,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了省(区、市)直机关本级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目标。
根据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目标,各地区、各部门逐级分解下达了“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总量目标。采用定额管理方式分解下达中央国家机关2017年度用能用水指标。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印发工作安排、召开节能工作会议等方式,加强工作部署和指导。江西以优化部门联席会议运行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体制机制。
结合对省级人民政府201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各地区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度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工作。新疆等地区将公共机构能耗指标纳入本地区绿色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山东、重庆、四川等地区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在全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所占权重。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部门加大了对所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
四、重点单位管理加强,制度标准不断完善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管局印发的《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和《关于加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突出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工作;开展了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建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8041家单位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
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制度标准建设,在能源审计、能耗统计、考核评价、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具体政策,为节能工作提供了政策制度保障。国管局编印了《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务(指导手册)》,修订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完成两个“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形成一批技术研究成果。发布四期《公共机构绿色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参考目录》,推广13类103项节能技术产品。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编制工作。会同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推动教育部、国家博物馆等5家公共机构参与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
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
2018年,全国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绿色行动、实施节能工程,努力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一、切实助力绿色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指明了方向。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要求与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探索、总结发展规律,找准弱项短板,制定行动方案,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中发挥新作用、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二、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完成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向各地区通报考核结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部署2020年强制分类目标涉及的46个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46个城市出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巩固现有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完善规章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
三、扎实开展节水行动。以省直机关、省属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公共机构为重点,继续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启动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推动月均取水量在2000吨以上的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和供水管网改造。
四、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加快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单位和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创造便利环境。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引入社会资本、利用市场机制,推广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自助共享租赁服务模式。
五、持续推进示范创建。完成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发布2017-2018年能效领跑者名单。推进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完成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工作。完善示范单位信息管理,组织前两批示范单位按照新标准对标,形成定期复核和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示范单位优秀案例遴选和教学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积极开展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结合既有建筑大中修改造,实施围护结构、供热、空调、动力、电梯、食堂、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节能改造。开展网上展示、线下交流推介活动,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提升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中央国家机关完成节能监管系统、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无负压供水系统、LED智能照明控制系统、食堂燃气灶具和油烟净化设备等改造项目。
七、着力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对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进行复核、更新,向社会公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开展重点用能单位2017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状况专题分析。强化重点用能单节能目标责任。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
八、稳步推进能耗定额管理。加强能耗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编制方法研究,出台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实施指南,做好转变节能目标管理方式顶层设计。编制完成《国家机关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推动各地区制修订本地区能耗定额标准,选择有条件的地市或区县试行能耗定额管理。继续在中央国家机关试行能耗定额管理。
九、不断强化统计考核。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中期考核评估和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工作。加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力度,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质量会审抽查,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分层次通报能源资源消费信息,推进信息公开。
十、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着力完善公共机构节能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工作标准化建设,以制度提升质量效益,以标准促进改革发展。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10周年情况调研,全面评估条例执行情况。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建设,开展节约型机关等相关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公共机构绿色食堂、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指南。组织中央国家机关按照标准建设能源管理体系。
十一、努力提升宣传培训效果。继续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案例,做好网站、微信、简报等日常节能宣传。组织《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编制绿色生活行为规范,开展中央国家机关绿色生活先行者评选。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机制,持续扩大培训规模,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和面授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令
第32号
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我们制定了《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宝荣
2015年12月31日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公共机构的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检验、核查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议和意见的行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可由公共机构自行或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或由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条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应当坚持“全面客观、突出重点、量化细化、安全保密”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推进全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县级以上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推进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推进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能源审计工作内容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工作计划,并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用能标准制定等工作相衔接。
第六条 年能源消费量达 500 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 万千瓦时以上或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每 5 年应开展一次能源审计,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级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
(一)年能源消费总量占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比重排前10%的;
(二)与上一年度相比年度能源消费量增长超过 20%的;
(三)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
(四)其他有必要实施能源审计情况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实施能源审计 10 个工作日前,应书面通知被审计公共机构准备好相关资料;
(二)能源审计工作周期不超过 1 年,累计工作日不超过 45天。
第八条 能源审计服务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能源审计工作所必须的检验、测试等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关领域认证资质或实验室认可资质。鼓励具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提供节能服务经验的企业承担能源审计服务工作。
第九条 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应符合《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第十条 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形成的能源审计报告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公共机构意见,被审计公共机构应当自接到能源审计报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能源审计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对审计报告做相应修改,送达被审计公共机构;10 个工作日内被审计公共机构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一条 公共机构应当根据能源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2 月内制定整改方案。公共机构应对所属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及时整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对法定职责范围内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及时整改。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开展情况应作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 公共机构应及时将本级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审计报告、整改方案报送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于每年3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法定职责范围内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情况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并抄送同级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须为被审计公共机构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四条 能源审计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立即中止其能源审计工作,并会同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在官方网站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并纳入信用体系记录,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一)在能源审计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二)未履行能源审计合同的;
(三)能源审计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有重大偏差的;
(四)未履行保密责任的。
第十五条 公共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能源审计的;
(二)拒绝、阻碍能源审计的;
(三)拒绝、拖延提供与能源审计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四)未按照能源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的工作经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国管节能〔2014〕293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防治大气污染,做好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工作,我局与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推进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各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推广和应用新能源汽车,并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设施,不断扩大应用规模,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防治大气污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新能源汽车购买规模逐年扩大。
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备案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除上述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外,各省(区、市)其他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2014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比例不低于15%);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二)配套基础设施逐步完备。
按照“企业投资为主、政府鼓励引导、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保障充电需求,建成与使用规模相适应、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的充电设施及服务体系。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
(三)运行保障制度逐步完善。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日常使用、处置等配套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
三、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本方案所称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政府机关中以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政府机关为重点;其他公共机构中以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为重点。
(二)车型范围。
本方案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城区内行驶为主、运行路线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应当选用纯电动汽车。高寒地区可选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
(三)应用范围。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其中,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在环卫、邮政、旅游、公交等更多领域和更广泛用途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四、主要措施
(一)规范新能源汽车采购管理。
1.新能源汽车管理要严格执行现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超过核定的编制数量。
2.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编报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时,应当明确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数量、比例等,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根据新能源汽车购买比例下限要求严格审核并统筹安排。
3.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选择采购车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并优先采购。
4.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政策执行,其中,轿车(含机要通信用车)采购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不得超过18万元。
5.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应当享受本地品牌同等补贴政策。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购买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车。
6.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除“整车购买”方式外,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租赁等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车。
7.2014年底前,中央国家机关完成淘汰报废黄标车工作。地方政府按照黄标车淘汰行动计划,加快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黄标车淘汰报废进度。更新黄标车时,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二)建立市场化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8.地方政府应当按照适度超前、保障使用的原则,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中,整合社会资源,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具有资质的企业充分竞争,参与升级改造传统加油(气)站、新建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运营维护。
9.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改造的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随着新能源汽车购买比例增加,在现有停车场中逐步增设充电桩。
10.充电设施运营维护企业,由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三)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11.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维护等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核定运行费用,列入部门预算。新能源汽车使用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向运营企业支付费用。
12.地方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机动车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道路优先通行等制度方面,应当对新能源汽车适当给予政策优惠,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13.供电企业应当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供电保障服务工作,采取分时电价机制引导用车单位合理安排充电时间,提高电能利用率。
14.充电设施运营维护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和基础设施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对车辆、动力电池和充电设施进行实时管理,提高车辆故障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新能源汽车安全、高效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全国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各省(区、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工作由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二)自2015年开始,各省(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按年度统计汇总上一年度本省(区、市)新能源汽车配备情况、累计行驶里程、能耗、费用等情况,于3月31日前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新能源汽车购买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执行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公务用车管理绩效评价考核范围。对工作进展缓慢、未达到购买比例要求的,予以通报;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即将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应当统筹考虑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程,在核定保留车辆范围内实施;各省(区、市)将新能源汽车各年度购买比例逐级分解细化,明确责任,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对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改善环境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示范引导作用,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使用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法办发〔2013〕3号
本院各单位:
经院领导批准,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节能减排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2013年1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节能减排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为贯彻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机关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创建能源节约型机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机关一、二、三区及永定门办公区的水、电、油能耗管理工作。不在前述区域办公的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机关节能减排管理工作由院节约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院节约资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排、督查机关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工作。院节约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机关服务中心及物业公司配合院节约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助落实完成机关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第三条 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增强全员节能意识,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技术措施,推广节能产品,提升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第四条 节能减排工作以合理界定能耗性质为基础,逐步实现行政办公与非行政办公、机关办公与审判活动能耗分开计量、分别统计、分类管理。
第五条 机关节能减排管理工作作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事项,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定期通报节能减排工作情况,逐步纳入机关绩效考核体系。
第六条 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管理,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对重点用水设施逐步进行节水改造。
2、规范日常保洁清洗程序,合理设置用水量,防止过度用水,杜绝跑冒滴漏。
3、设置剩余开水回收桶,集中使用剩余开水。
4、适时建设雨水收集系统,逐步完善雨水收集利用体系,有效减少雨水流失,提高雨水再利用水平。
5、推行喷滴灌等节水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绿化用水。
6、严禁私自接装用水管线,禁止在机关用水冲洗车辆。
第七条 用电管理:
1、大力提倡节约用电,按照节能工作要求做好空调、照明、办公设备等的用电管理。
2、严格执行空调启用时间。根据季节气温变化情况,对空调启用实行分时段管理。夏季(6-9月)气温低于28℃、冬季(采暖期)气温高于16℃时停止使用空调,其他季节不启用空调。
3、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办公楼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空调运行期间应保持办公场所门窗关闭。
提倡自然通风,减少空调开启时间。办公场所无人办公超过一小时的,应及时关闭空调。
因房间位置、朝向等特殊原因,造成室内外温差较大影响正常工作的,经批准可采用增配小型电器等方式予以缓解。
4、办公场所应充分利用日光照明,严厉禁止白昼灯、长明灯。自然光度足够时或办公场所无人办公超过一个小时的,应及时关闭照明灯。
工作日午休期间(12:30-13:30)、节假日期间,公共区域不开启照明灯。
会议室、审判法庭、信息机房等公共场所或特殊用房,根据工作需要开启照明灯或电子电器设备。
楼梯、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在满足基本照明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照明灯具的功率和数量。
5、工作人员应合理设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管理选项,及时关闭办公设备,降低待机能耗。
6、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场所时,应及时关闭所有非必要电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办公场所私自安装、使用与办公无关的电器设备。
7、严格管理公共设备用电,减少公共用电设备的开启数量和时间。根据人员流量合理调整电梯启用状态和数量,尽量减少电热水器使用时间,实行分时按需管理。非因工作需要,公共场所的信息电子设备一律不予开启。非工作日及时关闭所有非必需用电设备。
8、不断提升节能技术水平,积极推进空调、照明、办公、机房等设施设备的节电改造,大力推广节能省电设备器材。
第八条 用油管理:
1、加强公务用车用油定额考核,控制减少单车油耗。车辆用油实行定点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主要车型油耗定额标准和相关规定。细化单车油耗定额具体标准,推行单车油耗节奖超罚措施。
各单位配车,根据人员情况分配用油定额并进行费用包干管理。车辆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费、停车费等相关支出,列入单车核算考核范围。
2、合理制定各单位月均派车指标数,定期公布各单位派车情况及油耗指标。超过控制指标的单位,原则上本月不再安排公务派车。
3、严格车辆各项费用支出审批程序,从严控制车辆日常费用支出。
4、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开展节油驾驶、安全驾驶、维护保养车辆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 办公一、二、三区及永定门办公区独立核算的机关直属单位能耗,实行分户计量,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以合同方式进行管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 公共机构节能相关资讯
李克强对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
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
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
杨晶出席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对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多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提高利用效率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作值得肯定。“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尤其是国家机关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继续积极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深挖潜力,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综合效益,促进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杨晶4日出席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为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贡献。
杨晶指出,“十二五”期间,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重要举措,超额完成预定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三五”时期,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全程覆盖、重点推进、分类指导,落实和完善制度,发挥市场机制和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向纵深发展。各级政府机关要带头做起,当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2016年6月30日,武汉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发出委托函,委托武汉市节能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协助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咨询、科普宣传、技术服务及项目对接实施服务工作。
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确定了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将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将下降10%、人均用水量将下降15%等工作目标。
公共机构节能为全社会节能树“标杆”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包括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2015年,全国共有公共机构175.5万家,能源消费总量约1.83亿吨标煤,用水总量约125.31亿立方米。
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既可以降低公共机构自身能耗,也可以通过带头应用节能环保技术产品,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公共机构带头节约能源资源,可以起到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人人尽责、节能减排人人担当、绿色环保人人作为、生态文明人人践行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下降了17.1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3.88%,人均用水量下降了17.84%,超额完成了“十二五”的目标任务。
为完成上述目标,全国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将公共机构节能作为对下级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内容;建立了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示范单位评价等制度标准体系;组织完成85万家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统计了75万家公共机构的能耗数据;实施了绿色照明、绿色数据中心、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重点工程;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组织创建了205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深入开展了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活动,提高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
“六大绿色行动”“六大节能工程”助力“十三五”目标
为完成“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目标,规划提出了“六大绿色行动”和“六大节能工程”,为“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的节能绘出了“路线图”。
——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加强施工建设过程的节能监管,推动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新建项目全面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
——绿色办公行动: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的规定;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采用电视、电话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
——绿色出行行动: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公共机构比例不低于30%。
——绿色食堂行动: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引导绿色食品采购。
——绿色信息行动:加大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绿色文化行动: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快小型燃煤锅炉的整治,禁止新建小型燃煤锅炉,加快淘汰既有小型燃煤锅炉,将城市热力管网覆盖区域的公共机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
——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开展“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站建设,推广地源、水源、空气源等热泵技术。
——节地节水工程,节约集约使用各类土地;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和节水标杆单位创建;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推广水资源循环利用,安装再生水利用设施。
——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公共机构功能分区和重点耗能部位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奠定节能工作坚实基础。
——实施试点示范工程:创建3000个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推动省级、地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评选200家能效领跑者;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完成600个示范项目。
——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实现中央国家机关、省级及地市级节能管理负责人面授培训全覆盖。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崔清新)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确定了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将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将下降10%、人均用水量将下降15%等工作目标。
公共机构节能为全社会节能树“标杆”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包括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2015年,全国共有公共机构175.5万家,能源消费总量约1.83亿吨标煤,用水总量约125.31亿立方米。
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既可以降低公共机构自身能耗,也可以通过带头应用节能环保技术产品,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公共机构带头节约能源资源,可以起到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人人尽责、节能减排人人担当、绿色环保人人作为、生态文明人人践行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下降了17.1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3.88%,人均用水量下降了17.84%,超额完成了“十二五”的目标任务。
为完成上述目标,全国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将公共机构节能作为对下级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内容;建立了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示范单位评价等制度标准体系;组织完成85万家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统计了75万家公共机构的能耗数据;实施了绿色照明、绿色数据中心、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重点工程;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组织创建了205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深入开展了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活动,提高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
“六大绿色行动”“六大节能工程”助力“十三五”目标
为完成“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目标,规划提出了“六大绿色行动”和“六大节能工程”,为“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的节能绘出了“路线图”。
——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加强施工建设过程的节能监管,推动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新建项目全面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
——绿色办公行动: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的规定;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采用电视、电话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
——绿色出行行动: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公共机构比例不低于30%。
——绿色食堂行动: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引导绿色食品采购。
——绿色信息行动:加大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绿色文化行动: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快小型燃煤锅炉的整治,禁止新建小型燃煤锅炉,加快淘汰既有小型燃煤锅炉,将城市热力管网覆盖区域的公共机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
——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开展“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站建设,推广地源、水源、空气源等热泵技术。
——节地节水工程,节约集约使用各类土地;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和节水标杆单位创建;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推广水资源循环利用,安装再生水利用设施。
——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公共机构功能分区和重点耗能部位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奠定节能工作坚实基础。
——实施试点示范工程:创建3000个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推动省级、地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评选200家能效领跑者;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完成600个示范项目。
——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实现中央国家机关、省级及地市级节能管理负责人面授培训全覆盖。
日前,国管局用两天时间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召开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2019年重点工作推进会。山东省副省长王书坚、国管局副局长陈建明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十三五”以来,公共机构较好完成各项指标,节能改造工程稳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开展,考核统计不断加强,会议要求,全国各级公共机构进一步转变理念观念,在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厘清职责定位、拓展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倡导者、示范者,以义不容辞的责任感和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跨过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
会议强调,各级公共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扎实做好2019年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00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完成15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任务。在天津市、山东省、江西省、宁夏自治区、广东省等5个地区开展能耗定额编制管理试点工作,在29个市、区、县开展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
会议介绍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试行)》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要求,济南市章丘区、河北工程大学作了经验交流。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章丘区龙泉大厦、文博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围绕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进行了分组座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参与集中统一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的区(县)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部分中央国家机关有关负责同志约150人参加了会议。
上海作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全球性城市,节能减排事业起到了先行示范作用。尤其是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方面,上海市先后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2012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管理办法》(2015),明确了市政机关、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三大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和具体措施。
笔者在对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地调研后发现,目前的节能收益分配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多停留在节能改造服务内容上,并不是真正具有长效机制的能源管理服务项目。为了尽快向具有长期运营管理服务内容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转变,具有长期运营管理服务内容的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将成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需求市场的必然选择。以上海市仁济医院东院暖通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为例本文分析和总结了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在公共机构中应用的优点。
一、节能改造过程可能有何风险?采取何种措施应对?
(一)、能源审计的准确性、能源管理服务方案的科学性。
医院用能的复杂情况,可能导致方案缺乏前瞻性,改造设备和技术面临淘汰,用能方式不符合未来变化趋势,技术可靠度不高等问题。为此,本项目构建了以经验丰富的资深能源管理专家为核心的能源审计团队,且得到了世界500强企业——AECOM大量技术专家的支持。
(二)、改造施工方案设计及能源管理服务实施可靠性。
本项目主要在原有设备场地内进行施工,牵涉到与原有用能体系的对接,现场具体问题众多,如果对接不畅将影响全局。为此,中金能源聘用了具家,自能源审计工作开始即参与项目,提高了现场管理和施工的可靠性。
(三)、能源管理服务周期的局限性。
医院用能需求强度大、时间长,如果改造不能在春秋过渡季节顺利实施,将会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运营,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因此,项目中采用了分期施工的方式,虽然施工成本有所增加,但减少了施工风险。
(四)、确定能耗基准线(Baseline)、用能负荷准确性。
如果项目中基准能耗计量不准确,可能会出现实际能耗高于预期,节能效益不足的结果,出现经济风险。为此,本项目基准能耗及节能量计算过程基于保守原则,并援引第三方独立审核数据,未来还将逐渐建立经验数据库,增加准确度。
(五)、用能主体经营变动、中止合作的风险。
由于能源费用托管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期较长,可能出现一系列不可预期的后果。如合同期内用能主体经营变动可能导致节能效益无法产生,或院方原因中止协议而出现风险。但本项目用能主体是医院,不存在关停可能性,如果院方中止协议,将支付高昂违约赔偿。
(六)、合同期内能源管理服务效果的持续保障。
在合同期较长的项目中,如果期间不能科学有效管理,可能导致设备运行出现衰减、节能效益不能持续。为此,本项目将派驻现场团队,由节能管理专家指导,使日常运营保持较好状态,并开展持续管理节能。
(七)、改造设备在合同期内出现较严重故障的风险。
鉴于项目合同期可能会出现大型设备需大修或报废等严重故障,造成经济风险,本项目将为大型设备购买财产险,无论机器自行或人为发生故障,均可获得保险理赔。
二、方案实施分为几个阶段?如何运行?
根据前期能源审计的实际情况,基于功能和面积的各建筑能耗水平不一。其中,节能改造的主要楼宇目标集中于3、7号楼。因此,能源管理方案将原东院耗能成本较高的1、3、7号楼溴化锂机组、螺杆式机组,更换为离心式冷水机组和高效热水锅炉组合,同时对相应的辅助系统进行更换和优化。
本项目于2011年10月,首先启动7号楼节能改造及能源管理服务。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为项目节能改造实施期。按照三位一体的商业模式,项目实施分为三步:
首先,在能源审计阶段,中金能源针对性地建立了项目能耗基准线核定体系。考虑到7号楼未来用能时间变化和天气、业务量变化带来的用能强度变化,中金能源引入了“用能时间”概念,建立了总能耗及单位用能时间能耗的分析指标体系。项目采用的Baseline计算方法,得到了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的独立核定,核定过程也取得了仁济的认可。
其次,在节能改造阶段,通过因地制宜的反复论证,最终确定采用全分散式改造方案,即保留5号楼蒸汽,3、7号楼根据各自用能情况进行改造。对施工难度较低、施工周期较短的7号楼先行施工。7号楼节能改造技术方案中,采用高效的电制冷式离心机组,取代燃烧天然气的溴化锂机组。能效大幅提高,且带来用能结构的调整,能源费用上相对节约,并可以规避未来天然气费用的持续上涨风险。本项目在制冷过程中采用了带变频驱动装置的离心压缩机与一次泵变频冷冻水传输系统,明显提高了制冷与输冷能效。与此同时,中金能源派驻团队对指定范围管理,提供全员的能源管理咨询服务。
第三,在能源服务运营管理阶段,中金能源逐步扩大能源管理服务范围。对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存在节能改造空间的用能系统分步开展改造,并将逐步过渡到对医院用能系统和人员的全面管理。项目合同期内整个服务阶段如图1所示。
从2012年1月开始,中金能源即按照能耗基准线承包协议范围内的能耗费用,与院方分享节能效益,并接管能源运营管理及开展能源咨询服务。
整个项目采用与医院智能化系统对接的能耗自动化控制系统,实时监控项目的能源运营管理绩效,以确保整个项目顺利、透明地实施。
三、节能改造能带来怎样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果?
1.社会效果:项目符合医院后勤社会化的要求,具有较广阔的发展空间。首先,项目的成功丰富了医院后勤社会化的内涵,将能源管理纳入后勤合同管理范围内,有助于医院从整体上转换体制,全方位提升医院保障水平的改革过程。其次,中金能源作为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背景,能全面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能源管理服务,持续挖掘医院的节能潜力,优化能源使用流程,控制能源费用,持续创造节能效益。第三,项目由中金能源提供节能改造项目投入,负责能源系统运行,医院无需承担任何技术、实时操作与资金投入风险,医院的能源利用水平和用能效率迅速提第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可以帮助医院改善能源管理事务繁多、成本难以控制、衔接与协调耗时耗力等问题,从而让医院将宝贵的资源集中于医疗服务主业,创造更多更大的社会价值。
2.经济效果:项目的经济收益来源于三方面:一是通过节能改造所获得的节能收益(图2)。二是能源管理服务收益,即维保费用收入和人员费用。三是管理节能收益。管理节能体现在日常运营管理中,通过对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准确监测和科学分析,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达到节能的目的。具体来看,医院中央空调管理节能主要通过三项措施达到节能效益:(1)根据负荷动态调整主机制冷效果。(2)根据峰、平、谷电力价格的不同,利用中央空调系统的热惰性,多利用平期、谷期电力,少用峰期电力,同样可以起到合理用电、降低电费的目的。(3)根据医院用电收费方式,制定中央空调运行策略。依照业内经验及保守估
总能耗的5%,约18万元,且此能耗成本可作为管理节能收益。
综合上述三项收益,本项目年节能经济收益将逐年提高且超出180万元/年,超出部分中金能源与院方7:3分享。由于项目预计投资额1030万元,合同期为11年,节能收益分享期为10年,前两年设备改造投入为965.5万元,年节能量633.9吨标准煤,按照国家和上海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奖励政策,可获取206万元的奖励。项目的内部报酬率(IRR)为21%,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9年。
3.环境效果:项目竣工后年节能量633.9吨标准煤,相当于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78.41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为本市温室气体减排做出了贡献。
四、上海案例有哪些经验?
中金能源用了近一年时间,对实施项目的医院进行用能现场考察、用能数据分析、设备评估,并对医院用能状况进行系统分析,建立了对医院旧有用能体系改造的系统认识。
中金能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医院特点,以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为前提,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符合国家规范,并注意医院施工的特殊要求,改造项目难度较大,须注意施工过程的可操作性,并考虑多个备选实施方案。
医院旧有用能系统改造思路符合医院现状和发展方向,对其用能体系分析过程系统科学,采用设备和技术顺应能源使用趋势,建议的改造方法具备理论可行性。
项目依照可行性和适用性原则配置改造投入,合理安排资金预算,关注系统的协调性和匹配性,关注整体的节能效果,不盲目追求顶级设备,在投入与回报之间选择合适平衡点。
项目在改造后产生了显著的节能效果,符合节能减排的需要,产生了较为可观的节能效益,有效降低了医院的能源费用。
项目不仅限于目前所限定的节能改造、日常用能体系管理,对于整个医院用能体系,根据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的要求,还将在合作期内长期持续挖掘院方的节能潜力和节能减排考核体系。
五、公共机构如何构建合同能源管理长效机制?
除了总结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本身的经验,从优化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外部环境来看,要构建合同能源管理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城市节能减排政策。
(一)、制定与完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制度
1.制定能源管理服务预算采购制度。
针对我国公立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给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发展带来的壁垒,建议有关部门出台规定,将能源管理服务费用从物业管理费中剥离出来,列入公共机构的预算和采购。或者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共机构的能源费用实行固定额度预算制度,允许公共机构在不增加能源费用的前提下,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所节约的能源费用,通过订立契约合同委托给节能服务公司管理。
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政策壁垒,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公共机构主动节能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和节能设备在公共机构的应用比重,并且有利于公共机构采购标准的改进。
2.完善公共机构能源统计制度。
完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及能耗统计制度,通过培训、考核、奖励、批评等手段,扩大统计覆盖面,提高统计效率和质量。加强能源审计,重点用能公共机构要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同时,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对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高于平均水平,以及能耗总量较大的单位实施能源监察审计,建立奖惩机制,真正做到“监而察”。同时,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计量监管系统与服务平台的建设。
建立与经信、住建、财政等部门有效协作机制,对具备改造条件,具有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的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等,每年组织改造项目汇总申报,依托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能源管理服务绩效评审,安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采购资金,引导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的节能改造服务。
(二)、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绩效纳入政绩考核
在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低效率高能耗,自会受到市场的惩罚,严重浪费资源的企业,亏损甚至破产是必然结果。因此,只要坚持市场法则,假以时日,经过竞争、发展、淘汰,企业的资源浪费现象一定会逐渐消失。
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的支出,多数由财政承担,难以体验到能源紧缺的困境。同时,因缺乏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约束,加上人员素质、节能观念、激励等问题没有形成有效管理体系,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临诸多掣肘。因此,即使将节能管理工作外包给市场,也应将节能管理工作绩效纳入公共机构的领导绩效考评、单位作风建设评议内容。
各级公共机构领导应科学制定、落实每一阶段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管部门,应根据能源管理服务公司与公共机构共同出具的能源审计报告,每年代表本级政府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本地区公共机构节能潜力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并科学制定今后的节能计划。各级教科文卫体系统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也应根据能源管理服务公司与公共机构共同出具的能源审计报告,每年向同级人民政府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报告本系统、本部门节能潜力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节能措施要求落实情况,并科学制定今后的节能计划。
通过公共机构与能源管理服务公司的公私合作,来促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在全社会形成节能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三)、构建公共机构节能的多层次融资及担保体系
为有效解决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难的问题,一是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从支持节能减排的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成立相应级别的节能担保基金,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融资担保。
二是建议各地将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后补助”的资金,改为成立融资担保基金。目前,上海、福建、宁波等省市,为促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纷纷采取对合同能源管理达标项目进行“后补助”的方式。但是,这种补助对企业的吸引力并不大,而且依然解决不了节能投资的来源问题。如果将补助资金改为融资担保基金,就可以充分利用担保机制的放大作用,很大程度上解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难题。
三是建议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节能项目的特点,特别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设计出多种投资和融资金融品种,以切实可行的多种渠道和模式,为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创造有利环境。设立专业化的节能项目担保基金和相应的运作机构,建立并完善以担保基金启动银行贷款的节能融资中介机制。要对节能服务商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金的专款专用。(四)、完善节能效果评估体系并建立节能征信系统为有效规避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的信誉风险,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和信用体系。
首先,由于公共机构的公共属性,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行业组织成立第三方独立认证、评审机构,对从事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资质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过权威的渠道进行发布。
其次,为解决能源管理服务实施过程中对最终效果的认定所存在的分歧问题,第三方独立节能评估机构,要尽快建立适应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综合效益(社会、经济、环境)评估体系,同时要加强能源审计、节能监测能力建设,完善节能监测体系,以便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量的确定和项目的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最后,为有效降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实施中的回款风险,建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回款情况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以有效遏制失信行为的发生。
“我国目前各类公共机构约180万家,建筑面积约80亿平方米,每年能源消耗约2亿吨标准煤,按等价电计算,相当于每年消耗5000亿度电!”昨天(3月7日)上午,深圳的全国人大代表、华昱集团总裁麦庆泉在参加分组审议时提出,“十三五”期间应出台统一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我国公共机构的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政府带头节能减排!”
麦庆泉代表提出的这个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是个什么机制?笔者对此并不陌生,因为深圳从2013年开始就对此进行了率先探索,实施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而且这件事由许勤市长力主推动。
所谓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简单说就是借助市场的力量来推动政府节能降耗。深圳2010年曾明确了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的目标”,要完成这一目标,需要对全市15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进行改造,投入约15亿元。深圳想到了依靠市场手段解决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难题,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由专业企业帮助政府节能改造,然后从节约下能耗的资金中获取收益。
“政府不但节能改造一分钱不用花,每年还能节约一大笔资金。”麦庆泉表示,深圳2013年启动这项机制以来,用两年时间完成了1136.19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节约政府财政投资4.5亿元,年节电1.5亿度左右。“如果国家180万家各类公共机构中,条件成熟的办公面积(约占70%)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可以释放5600亿元~11200亿元的节能服务需求,可以带动互联网、银行、节能设备材料制造、设计等多个行业发展。不仅可以发挥政府带动社会节能减排的作用,还有利于释放节能需求、壮大节能服务产业。”麦庆泉还提出具体建议,可由国务院牵头,与各部委、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负责人签订“十三五”公共机构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改造目标责任书,由政府购买能源管理服务,并在公共机构应用大数据与互联网技术采集实时能耗,带动全社会都来节能减排。
4月10日至11日,国管局在济南市章丘区召开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2019年重点工作推进会。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3.5万家公共机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各项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山东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累计下降16.5%、15.1%、19.6%,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生态山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开展绿色行动方面,实施节能、环境整治等绿色改造项目170个,实施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项目321个,679栋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公共机构与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签订餐厨垃圾回收协议,推广节能环保餐饮设备项目713个。对各类数据中心进行绿色化建设、改造,PUE值在1.8以下的数据中心达到117个。严格执行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要求,山东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9万余台,建设充电设施1.3万余套。
在推进重点工程方面,淘汰燃煤锅炉4500多台,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265个,改造燃煤锅炉11000蒸吨,实施太阳能热水项目879个,太阳能光伏项目1666个,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项目214个。山东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省直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开展了三批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61家省直部门建成节水型单位。分三批创建了138家国家级、198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7家单位被评为国家级能效领跑者,20家单位被评为省级能效领跑者,创建市级示范单位424家,形成了创建工作点面结合、梯次推进的良好局面。
同时,合同能源管理蓬勃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利用社会资金,通过市场运作解决节能改造财政资金不足的一种有效模式。2014年全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深圳现场会以来,山东积极行动,加大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推广应用力度,形成了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节能的良好局面。截至去年,山东各级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30个,引入社会资金7亿余元,形成30227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减排二氧化碳71220吨、二氧化硫2272吨、氮氧化物1086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马玉忠)6月13日至19日是全国第25个节能宣传周。今年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节能有道节俭有德”,围绕今年主题,全国各级公共机构举行了一系列节能宣传及表彰活动。
6月19日,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张世良到会听取典型发言,并为黑龙江省被授予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颁发奖牌。
“听了黑龙江的典型发言很受启发。近年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涌现出一批厉行节约明显、能源利用高效、工作成绩突出的示范单位,值得弘扬和表彰。公共机构体量大、节能潜力大、示范作用广泛,是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主体。”张世良表示,从1991年开始,每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无论是“依法节能全民行动”、“节能低碳,绿色发展”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乃至今年的“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主旨都是要增强全国人民的“资源意识”、“节能意识”和“环境意识”,让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融入每一个人的血脉。对于国家公共机构而言,节约能源资源既是工作要求,也是政治责任,“一年一度的节能周虽已落幕,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永不落幕。”
会后,张世良就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推进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建设及保障措施等相关话题接受了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的采访。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重道远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作,把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并制定了约束性指标。
今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降低3.1%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都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这是在“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对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发出的“动员令”。
“全国公共机构及中央国家机关都可以完成‘十二五’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张世良开门见山,“不仅如此,我国‘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约束性指标也可以顺利完成。”张世良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2014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2005年下降29.9%和33.8%,我国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就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而言,张世良如数家珍,也用数据说话:与2010年相比,2014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能耗累计下降13.9%,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累计下降11.04%;中央国家机关人均用电量下降14.27%、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下降10.97%、人均用水量下降17.47%、公务用车油耗下降17.98%。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深入、基础工作不扎实、体制机制不顺畅、政策措施不落实、监督检查不给力等问题。”张世良坦言,当前,我国节能减排任务仍然很重,从国内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更加突出;从国际看,围绕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博弈更加激烈,我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面临的国际舆论压力越来越大。张世良表示,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对于缓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民生活,意义重大。
6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时强调,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是第一要务。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气候变化等多重挑战,关键是要推动结构调整和提质升级发展,拓宽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的双赢之路,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坚持深化改革,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扩张,形成节能低碳的产业体系。
对此,张世良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面对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的新常态,各级公共机构特别是政府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既要依法制定和实施好相关政策法规,又要带头执行和落实好相关政策法规,在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中当先锋、做表率。”
“三抓好一营造”推进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建设
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
张世良认为,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建设,是公共机构内部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公共机构工作效能的现实需要。
为此,各级公共机构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公共机构建设全过程,把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作为主题主线,把节约优先、提升效能作为基本方针,把节能减排、低碳环保作为基本途径,把机制改革、政策创新作为基本动力,把示范引领、整体推进作为基本方式,弘扬生态文化,坚持绿色办公,倡导低碳生活,形成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模式和行为习惯,实现办公和生活方式绿色化,这样才能发挥好公共机构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张世良表示,推进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建设要抓好能源节约,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加快推进锅炉、空调、电梯、数据中心等用能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到2016年,实现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目标。”张世良说,抓好资源节约,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节约用水,强化资产节约,同时要抓好资源综合利用。“营造绿色办公环境,要积极参与土地、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多措并举保障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建设
当前,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普遍存在财政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下,中央国家机关的节能改造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地方的节能改造由地方财政投入。
对此,张世良表示,要完善投融资机制,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本级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健全投资、补贴等奖励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同时,要创新工作思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进度,探索采用公私合营(PPP)、BOT等新机制、新模式,建立和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联动、政府资金引导与社会融资配合、节能企业市场化投资等多种资金筹措模式。
“各级公共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发挥好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要结合实际开展能源审计,评价用能状况,挖掘用能潜力。”张世良说,推进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建设还应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把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纳入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单位建设目标,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健全节能减排预警机制,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进度考核,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评价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内容,完善问责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发挥能评对控制能耗总量和增量的重要作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形成促进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倒逼机制。
“如果说一个人一时难以改变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但是时时刻刻都可以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尽好节能减排、治理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张世良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推进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宣传培训,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重在经常、贵在坚持,既要在宣传周期间“疾风骤雨”,更要在时时处处“春风化雨”。
2万多家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用4年左右时间全面实施,每年可节能超24亿元。
湖南省发改委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用4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行政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财政资金建设的道路、隧道等范围全面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据测算,我省公共机构水电油气等能源支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之后每年可节约24亿元以上。”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主任鲁湘波说。根据《通知》要求,今明两年,将启动省级和长株潭地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重点对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高等院校、大型医院、体育场馆等领域,以及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城市道路照明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2018年,在全省适用的公共机构领域全面推广实施。
《通知》明确公共机构预算机制作相应调整,对未达能效标准且3年内未节能改造的单位,连续3年核减一定比例水电费预算。凡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改造且能效达标单位,支出经费预算可按实施前标准下达,节约部分用于支付合同和自支统筹。
据统计,我省现有公共机构约2.7万家,建筑面积约1.5亿平方米,城市道路路灯300多万盏,年能源消费量超过300万吨标准煤。“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效水平比2014年整体提升15%。”鲁湘波表示。
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国管局近日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了第一批879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以推动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在首批确定的示范单位中,共有党政机关460个、学校244所、医院141所、其他公共机构34个。这些示范单位中有县级基层机关,也有中央部委;有中小学,也有知名高校;还有不少专科、综合医院,具有层级多、数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
据统计核算,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明显低于所在地区的平均水平,日常管理扎实规范,节能技术产品、新能源和新机制应用广泛,节水措施成效明显。
在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中,高效照明产品使用率达到100%,328个单位建设了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147个单位建设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113个单位使用了地源热泵,166个单位配置了节能和新能源汽车,323个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改造。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何长江表示,公共机构是节能环保的重点领域。根据统计,2012年,全国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5.52%。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可以节约数量可观的能源资源,也有利于树立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何长江表示,国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巩固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加强对示范单位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扎实做好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任务。
近年来,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成效显著,根据统计分析,“十二五”头三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累计下降10.9%和8.7%,中央国家机关人均用电量、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人均用水量、公务用车油耗分别累计下降11.46%、9.27%、13.68%、14.15%,完成了节能量进度目标。
“公共机构绿色节能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日前在北京启动,计划组织科研单位用3年时间、投入经费9000余万元,对公共机构绿色节能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坚,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
该项目已列入“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由清华大学、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牵头实施,全国23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参与,下设6个研究课题,重点解决公共机构能源效率提升、信息化建设、新建和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等技术问题。
据统计,2012年全国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为1.99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的5.8%。随着公共服务的领域扩大、水平提高,能源消费需求不断增长,公共机构实现节能目标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目前,我国掌握的节能减排核心技术还不多,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关键技术研究,不仅有利于技术进步和节能产品升级换代,也有助于形成相对稳定的公共机构节能服务链条和支撑体系,为公共机构节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这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大意义。在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中,各级党政机关既要依法制定和实施好相关政策法规,又要带头执行和落实好相关政策法规,做好表率,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定为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的约束指标,把节能减排、低碳环保作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一些党政机关对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对节约型机关建设重视不够,还存在思想认识不深入、基础工作不扎实、政策措施不落实、监督检查不给力、激励约束缺动力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政策机制不完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总体偏低,节约型机关建设进展缓慢。
虽然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面临巨大挑战,但也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全民节能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各方面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这些都为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各级党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充分认识推进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机遇意识。要认真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规政策,坚持优化用能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节能管理,构建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此外,还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减少污染物排放。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要推动能源消费、供给、技术革命,建立健全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把节能减排贯穿于党政机关建设全过程。要改进能源资源管理方式方法,推进节能减排改造,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设施设备。要提高水、电、汽、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办公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抑制不合理能源资源消费,控制能源资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要推进环境治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推动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燃煤超低排放改造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促进党政机关煤炭消费零增长。要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油品标准和质量,采用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治理机动车尾气。
节能减排,人人有责。环境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个过程,需从现在做起,长期坚持。一个人一时难以改变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但时时刻刻都可以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尽好节能减排、治理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在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节能减排、环境治理贵在行动、成在坚持。各级党政机关务必抓紧抓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既要加快实施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打好攻坚战,又要加快完善法制体系和体制机制,坚持持久战,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蓝天常在、绿水长流、永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作者系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
美国国际环保公益机构——可持续发展社区协会30日在广州首次发布《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指南》,以助广东公共机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改造。
该《指南》由美国可持续发展社区协会与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编写,主要包括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实施流程、财政补贴申请、示范工程项目介绍及中国和广东省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等内容,帮助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及相关人员更加系统、全面地了解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流程、商业模式、资金筹措等关键问题,从而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公共机构自身用能特点,找到一条适合于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机制的发展道路。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是指投资主体通过与公共机构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提供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系列节能服务,并从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运作模式。
公共机构建筑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所使用的建筑物。
广东省“十二五”节能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年用电量、人均年综合能耗量指标分别在2010年的基础上下降13%和11%。
不少参会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广东公共事业部门建筑能效较低,采用基于市场的“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是未来解决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技术、资金障碍的重要发展方向,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障碍和瓶颈。
据参与该指南编写工作的广州市建筑科学院建筑节能研究所所长杨建坤介绍,从广东节能现状看,公共机构仅依靠自身力量进行节能改造,不仅缺乏资金,而且缺乏专业化的管理和技术手段,使得一些节能措施难以落实到位。
杨建坤强调,在中国,公共建筑领域节能已愈来愈受到关注,这也说明中国市场潜力很大。
6月15日,“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201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拉开帷幕。
6月17日,我国首个“全国低碳日”在各地如火如荼的展开:在室内,分时段停开电梯空调得到积极响应;在路上,骑行爱好者组织“骑行天下”,倡导绿色出行;在社区,人们自发组织节能灯以旧换新,发放节能环保手册。
6月21日,环保周即将落下帷幕,但节能环保的这条路我们还将走的更远……
今年的6月15日至21日,是中国第23个全国节能宣传周。
“公共机构数量多、人员集中、社会关注度高,带头做好节能节水工作,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对于促进全社会提高节约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意义重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何长江说。
那么,堪称公共机构耗能三巨头的水、电、建筑,该如何节能?有哪些新技术、新招用于公共机构节能?可否一招百用屡试不爽?……
低碳小屋冬暖夏凉靠什么?
在科技部门口,有一个小小的传达室,人们称它为“低碳小屋”,据了解,低碳小屋还没“低碳”前,夏天房子又被晒的像个大烤箱,冬天即使供暖室内温度也跟不上去。而现在,这低碳小屋却180度大变样。
冬凉夏暖到冬暖夏凉,转变由何而来?
据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科技部对传达室进行了节能改造,对外墙增加内保温板、屋顶增加外保温层,不仅如此,供冷供暖也采用了土壤源热泵系统,利用地下常温土壤温度相对稳定的特性,通过深埋于建筑物周围的管路系统与建筑物内部完成热交换的装置,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主任宋波表示,节能建筑重点应该抓好四个方面:围护结构的墙体、门窗、屋面和地面;用能设备的效率提高和监控;引入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加强运行和管理,推动行为节能。单从墙体保温方面不仅要考虑耐候性,还要考虑它的环保性、抗渗透性能以及安装性、防火性,必须全面考虑。节能建筑不仅要考虑耐候性,还要考虑它的环保性、抗渗透性能以及安装性、防火性,必须面面俱到。
宋波说:“从围护结构的角度出发,办公建筑除了墙体结构,还要考虑门窗节能技术以及遮阳技术。在用能设备中,无论是供暖系统、空调系统都要努力提高用能设备的使用效率,做好室内的气流组织,同时做好设备系统的自动控制。”
宋波还强调,中国面积大,南北差异也较大,哪些地区应选用外墙外保温和哪些地区应选用外墙内保温,都需要因地制宜,所有地区都只选同一种都是不合理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LED节电“低碳模式”咋实现?
在低碳日那天,节电成果令人惊讶。有的公共机构启动“低碳模式”,光是一座大厦就能节电3000千瓦。
在《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专项计划》8项重点工程主要指标中,唯一确定高效光源是约束性的指标,而其他项皆为预期性指标。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公共机构中全面展开绿色照明工作。应广泛使用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发光二极管(LED)等高效光源。推广配光合理,反射效率高而耐久性好的反射灯具和智能控制装置,实现办公室高效光源使用率100%,LED等固体光源使用率10%以上。
怎样实现这一目标?宋波指出,如何选择适用公共机构的节能技术才是关键。最重要的是因地制宜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根据公共机构的不同去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节能模式和技术。
“节电主要采用自动控制系统节电,根据所处的位置,功能不同照度不同,分区域开关用灯。比如靠窗位置,可以依靠自然采光,靠光暗的走廊位置,可以依照人工照明,但当人通过时候亮灯。如果一个设备使用较频繁时完全可以使用调控技术。”宋波说,“比如博物馆,当参观博物馆时人流量较大,没有参观人很少时,如何对空调系统、供暖系统和照明系统进行管理,应该有自己的一套设计。”在公共机构中应重点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及时发现能源使用中的问题及时解决,实现管理与技术节能的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据了解,科技部在地下车库等地,安装了14台照明节电器,节电效果达到了20%,在低碳小屋的屋顶上,安装了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为室内办公设备以及大门岗亭夜间照明,节电率达到了100%。原有的普通荧光灯更换为LED灯具,相同的照明效果比传统光源节能80%以上。
循环节水人均水耗降多少?
据了解,2012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水耗同比下降5.03%,圆满完成了年度节能节水目标。具备条件的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本级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工作目标。
这样的节水成果自然离不开科技的助力。
中国低碳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金亚飚介绍,节水技术通常包括循环用水技术、末端节水技术、雨水回收利用技术等。“对于公共机构而言,节水型设备有蒸发冷却器、风冷空调等。在合适的条件下,以蒸发冷却器取代传统的冷却塔,用于冷却空调水;大力推广风冷空调的使用,也可以起到积极的节水效果。”
金亚飚说,当前末端节水技术已经收到普遍重视,节水设备或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在公共机构应用较多,循环用水技术也在很大范围内得到了推广,但雨水收集利用技术实际应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推广。
金亚飚介绍,宝钢集团世博总部大楼拟建设雨水综合利用系统,大楼屋面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收利用为室外绿化浇灌、道路冲洗、水景补水、地下车库冲洗用水。考虑到雨水的季节和时间波动性很大,且往往无法预测,需做到水量平衡,在雨水量大于回用量时,多余的部分排至室外雨水管网。当雨水量小于回用量时候,由市政水补充。
“日前,国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通知》。下一步,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加强节水日常管理,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器具,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用水量较2010年下降12%、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50%以上省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的目标。”何长江说。
6 月30 日,兵团召开“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表彰大会,总结兵团“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署兵团“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表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秘书长李新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新明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兵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认真开展自查摸底工作,建立能源资源消耗计量监测体系和统计台账;要制定工作规划,明确节能目标,抓好节能降耗关键环节;要抓好典型,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开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新局面。
李新明强调,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重点在于制度建设,成效在于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精心组织,通力配合,加强节能宣传,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推进。
从日前召开的2011年河西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区以63个公共机构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制定系列举措,确保实现今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上一年度下降4%的目标。
河西区把节能减排作为今年“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重要内容,并首先以全区公共机构为重点,加强节能法规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努力推进公共机构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今年,河西区将在公共机构实施节电改造、降低公务车油耗、推进节约用水以及抓好资源循环利用等举措,并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组织体系建设、制度建设、能耗统计、宣传培训、重点领域节能等六个方面提出新要求,这标志着河西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常态化的开始。
据悉,为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上一年度下降4%的目标,今年,河西区将在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选用高效照明产品;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废旧灯具、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集中回收处理机制,建立能耗统计台帐制度并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
罗伯特·泰勒(RobertP·Taylor,以下简称泰勒)或许是对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的历史最了解的一个人之一。
1982年,在世界银行工作的泰勒第一次来到中国,开始与中国政府合作,进行能源研究和规划。
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正式拉开序幕,而泰勒则以世界银行官员的身份参与其中,成功将合同能源管理引入中国。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已经形成了巨大的体量,与美国不相上下。但是在泰勒看来,中国市场与美国市场有着不一样的市场和发展方式。
如今以能通国际有限公司总裁身份面向行业的泰勒,希望中国的合同能源管理除了在工业领域继续获得发展以外,还能够在公共机构获得发展的市场和机会。在广东由美国可持续发展社区协会开展的公共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培训项目,就是以他为顾问支持的一个拓宽公共建筑节能的项目,已获得初步成效。
他认为,这将是一个由政府提供的潜力巨大的市场。
此前,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中称,要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广泛引入市场化手段,为公共机构节能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按照美国的经验,在回款稳定的公共机构中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会为能源服务公司(ESCO)的不断壮大形成良好的基础。但是泰勒认为,在此之前,中国需要解决更多机制层面的障碍。
中美EPC:不一样的生意
美国能源管理公司并不担心还款问题。
问:与美国的合同能源管理相比,目前其在中国发展的现实情况是怎样的?
泰勒:在合同能源管理这个领域,从投资量、项目量和节能量来讲,中国和美国不相上下,都是最大的国家之一。
但是从目前中国发展的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和美国是市场的发展方式是完全不同的,不能说哪个好,也不能说哪个不好。
问:中美主要的区别在哪里?
泰勒: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的能源管理公司就已经起步,但是他们的项目都是在公共建筑方面,比如说学校、医院、政府大楼等。这些项目都是比较长期的,大概有6-10年。开始还是由能源管理公司投钱,再从节能收益中回款,但是很快就变成了以节能担保方向为主。
能源管理公司的功能变成了一个服务和担保,主要负责提供很好的方案、审计,通过一些渠道进行节能的安排,但他们自己并不出钱,而是进行节能担保。而这一类的项目基本上都是公共的业主,即使不是直接面向政府,后面也都有政府的支持。
后来美国联邦政府也采用了合同能源管理,这些总量达到10亿、20亿美元的项目,形成了大规模的市场,影响了这个行业的发展——有资格的能源管理公司越来越少,但是公司规模也越来越大。
合同能源管理在美国发展到今天,几乎没有在工业领域里面应用,但是这在中国却是相反的。中国是从工业领域开始,往往从一个节能效果明显的小项目开始,由能源管理公司进行设计、采购、安装、投产、维修等一条龙的服务,并且由能源管理公司投入资金。
这样不同的发展情况使得中美的能源管理公司关注的问题不同。美国的能源管理公司更关注是否能做出一个漂亮的方案,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来安排项目和管理项目。因为公共事业的项目可能规模很大,类似于整个区域的学校的节能改造这样的项目,但是由于业主背后是政府,所以能源管理公司并不担心还款。
但对中国的能源管理公司来说,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还款,根据还款的情况来选项目、用户和技术。
问:为什么合同能源管理在引入中国的时候会集中在工业领域?
泰勒: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谈到节能都是针对工业的。那时候我作为世行的顾问,跟中国政府谈合同能源管理,他们产生了很大兴趣。最后确定了山东、辽宁、北京三个省市进行试点,首批扮演能源管理公司角色的是当时的节能中心,他们之前工作的对象就是工业企业。一开始也碰到不少问题,比如说税怎么交,后来中国政府强有力地支持使得合同能源管理推了下去。
公共领域需要借助政府力量
美国政府对EMC并没有直接补贴。
问:未来中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是否要向公用领域发展?
泰勒:工业和公用领域都应该是中国未来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重点。中国在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有着很好的基础,肯定要往下走。而公共机构的合同能源管理还属于比较新的事物,虽然有一些案例,但是并没有大规模地推开。
其实推动公共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美国已经有比较成熟的案例,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但是中国政府需要解决一个根本的障碍——预算体系的问题。在中国的预算体系中,有能源的预算,如果减少能源消耗,可能会把预算砍掉,这就会导致公共机构的积极性不高。这个问题,在美国比较早就解决了,非常明确地不砍掉预算,而且把一部分留给这个机构。
美国联邦政府有政策支持公共机构引入合同能源管理,这就会形成很大的市场。美国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并没有直接的补贴,而是提供这样一个大的市场。
问:目前中国合同能源管理中有很多因为计量不同造成的纠纷,美国是否有好的经验可以避免?
泰勒:这个在工业领域中有很多经验,只不过不是在合同能源管理方面。这个问题的解决要看具体的项目,比较普遍的项目和技术可以参考行业水平,如果比较复杂,有不同的措施,则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确定一个方案,达成一致的算法,放在合同里。
问:因为还款是目前中国能源管理公司最关注的问题,那么怎么在中小企业中引入合同能源管理?
泰勒:其实中小企业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还是有的。但是目前所面临的还款的问题并不是技术方面的问题,而是信用风险,是金融方面的问题。
问:但是目前中国的能源管理公司并不大,而且有人认为市场很乱,你怎么看?
泰勒:目前中国的市场不能说没有问题,而且企业规模的确也不大。有人说中国这个市场很乱,要整顿,我其实也很怕给别人推荐公司,但是我们要知道,这是一个市场,保留市场的体制就肯定有公司破产,有公司成长起来。
建议住建部下定决心,将各省会城市的政府办公楼定为第一批能耗公示对象,哪怕数据难看,也比目前的自欺欺人要强。
如果你想寻找全国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商业、旅游、科教文卫等)的耗能数据,并给“差等生”排个名,对不起,没戏。
国际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最近出了一份62页的报告《用对标与公示撬动建筑节能市场——纽约等城市国际经验的启示》,发现搜集公共建筑能耗数据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搜遍网络,结果寥寥,只能在报告中呼吁用公示等手段来推动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
这番好心的“废话”,不小心击中了国家公共建筑能耗普查规范工作的致命软肋。
早在2007年,住建部就披露了一堆数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年耗电量约占全国城镇总耗电量的22%,每平方米年耗电量是普通民居的10-20倍,是欧洲、日本等地同类建筑的1.5-2倍。像这样一针见血的官方数据,在各类文件、报告中还有好多。
很显然,国家很早就意识到了公共建筑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在近8年间,出台了诸多意见、方案、条例、通知,要求各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及公示。
8年前,住建部就公布了《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后来国务院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并将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依法向社会发布。
还有更多案牍上的规定,言之凿凿,国家部委的行动貌似亦掷地有声。在2010年,住建部开始全国性的普查,全面统计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对每一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立“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台账”。按照住建部公布的信息,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完成4万余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
而且,从2007年开始,住建部还在北京、天津、深圳率先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试点5年来,住建部已累计监测了建筑3680栋。而上海还要求各区县建立监测子系统、子平台。
到这一步,事情的进展似乎非常完美。然而,这些数据在哪里可以查到?接下来就是比较狗血的情节了。
住建部最新的数据是,截至2013年底,全国累计公示公共建筑能耗近9000栋。但要找到这些公示数据很困难,而且数据不完整、统计标准不一致。如此光鲜的数字背后,依然是一地鸡毛。网上确有零散的地方公示信息,但是,有的洋洋洒洒一片空格,只填了用电量,这是最常见的;甚至有的只统计了公共建筑数量,其他能耗信息均无。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的报告亦指出能耗公示存在诸多问题。
而且,住建部数年前的全国普查、监测平台的动态数据,等等,这些到底在哪里?那么多文件、法规里的“依法公布”,如此经不住仔细推敲吗?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的报告并非一番无用的“废话”。近年来,超标的政府办公楼屡见报端,各地商业广场、写字楼等鳞次栉比,各地竞建博物馆、体育馆等地标……其浪费、奢华之况,已多有舆论指责。其背后的用电、用水、供热(冷)等能耗,几乎成无底洞。
要弥补这个无底洞,唯有强制性的能耗公示。但“公示”二字已成陈词滥调,珍贵的是公示之细则。当然,统一标准、制定能耗细项、确定奖惩举措等亦不可或缺。建议住建部下定决心,将各省会城市的政府办公楼定为第一批公示对象,哪怕数据难看,也比目前的自欺欺人要强。
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就需要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法制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关事务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机关事务建设是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八大以来,机关事务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各级党政机关全面清理超标超配公车、超标办公用房,停建楼堂馆所,遏制“舌尖上的腐败”,管住“车轮上的浪费”,打击节日不正之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整治,带动了党风政风社风明显好转。
但总体而言,当前机关事务法治建设还不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仍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障,导致机关事务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致使机关经费保障机制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不匹配、不协调;经费预算机制难以适应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难以适应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的需要。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了各地各部门之间占有资源不平衡、物质保障不均衡、后勤服务不均,而且导致了保障资源分散化、行政利益部门化。
由此可见,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党政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党政机关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就需要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法制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关事务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法乃公器,公则生威。要完善机关事务法治实施体系,就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科学界定立法权限,确定立法结构,完善立法机制,优化立法程序。按照依法、民主、科学的原则,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细化决策的流程、标准和责任。同时,要完善依法指导机制,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职能权限,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法规制度,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把依法指导作为基本工作方式,保证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机关事务工作。
另一方面,也要完善机关事务法治监督体系,强化党内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群众监督。注重发挥专门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完善司法、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专门机构对机关事务的监督制度,规范纪检巡视、行政监察、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行为。
推进机关事务依法行政,关键还在于实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实行法治必须以法制为基础,但法治也是法制的实现和归宿,法制必须通过法治来体现。法规制度若不能遵循、不能执行、不能落实,就会成为“纸老虎”“窗户纸”“稻草人”,失去约束力、执行力、威慑力,丧失严肃性、权威性、强制性,反而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
具体来说就是,不仅要依法履行机关事务管理职能,还要依法决策机关事务重大事项,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也要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对于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职权,应严格执行,不能随意变通;对于法律法规给予了一定自由裁量权的职权,应合情合理处理,不应背离有关立法目的。更重要的是强化责任意识,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在违反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这对于机关事务改革的依法推进也具有指导意义。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一个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是一项任务艰巨的深刻变革。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立破并举、标本兼治,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迈上新台阶,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作者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张世良)
1月6日电 企业投资在市政大楼屋顶上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竣工并顺利并网后,企业负责运维,政府只需按0.88元/千瓦时电价向企业采购用电,25年后,企业将电站无偿赠送给政府。这种企业与政府共赢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模式,为我国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落地提供了很好的实践样本。
这个模式是由武汉一家公司与温州市政府合作开发的。2015年12月9日,温州市政府发出一纸合同中标书,确定该公司中标“温州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屋面分布式发电示范项目(BOO方式)”。双方于12月16日签订合同,约定本项目采用BOO方式进行建设,即建设、拥有、运营(Building-Owning-Operation)的方式,特许运营期为25年,从光伏电站获得并网发电许可之日起计算。该合同价款即双方约定用电电价为0.88 元(人民币)/千瓦时,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电量为准。这意味着索泰能源积极探索的“投资-建设-运维-转让”的新型盈利模式有了实践支撑,并对该新型盈利模式的成型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这家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研制开发、应用集成、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能源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技术的推广与创新,根据用户需求和现场条件,提供包括前期方案可行性分析、盈利平衡分析、投资盈利模式设计、工程项目预算、工程项目实施、供电技术方案、现场施工安装等在内的各类成套并网或独立(离网)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安装服务。目前已完成了多个国家大型BIPV项目,形成了覆盖全国14个省份的技术及服务网络,并开创性地掌握了11项专利技术,在业内赢得良好口碑的同时也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收益,企业保持着每年200%的利润增长速度。
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建设中,预计2016年3月竣工,4、5月可以顺利并网。据估算,项目顺利并网后,一年大概能够给市政府提供100万度电。而电价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
“这个项目的体量不大,但是对于索泰来说,这是标杆性的。”该公司负责人说道。该公司是把这个温州项目作为一种“温州模式”,即企业与政府合作,通过“投资-建设-运维-转让”模式将分布式光伏发电落到实处,为国家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提供有用的实践依据。与政府合作,示范效应是显而易见的的,可以直观地向普通老百姓宣传分布式光伏发电。今后将和温州市政府共同去推动公共建筑闲置的屋顶安装光伏设备。据排查,温州市内至少还有460多栋大大小小的公共建筑,在这些屋顶上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既能取得经济效益,又可以节能环保,推动清洁能源的全面落地,可谓一箭双雕。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习近平同志指出,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在我国,公共机构体量大、节能潜力大、示范性强,是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主体。我们要不断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贡献。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意义重大
节约能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虽然目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有所下降,但能源消费总量仍在增长,粗放用能现象还比较普遍。如果不厉行节能,能源安全的风险将不断加大,同时会对环境产生更大的、不可承受的压力。近年来,我国能源大量消费造成污染物过度排放,对民众健康的危害日益显现。我国从东北、华北到中部乃至黄淮、江南地区,多次出现严重雾霾天气,受影响人口6亿多人。大量化石能源的消耗是造成大气等污染的元凶,厉行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日益迫切。
公共机构是节约能源、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与大量分散的居民和企业相比,公共机构具有便于集中管理、执行力强的优势,在保证社会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完成方面作用重大。而且,公共机构还是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主体。《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列入了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范围,这不仅可以形成相当大规模的投资,还有助于推动技术进步、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公共机构节能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努力,公共机构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首先,公共机构节能是提升自身公信力和节能监管能力的必然要求。各级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既是能源消费者,又是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工作的倡导者和管理者。正人先正己。公共机构只有带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才能有效对其他社会主体在节能环保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其次,公共机构节能对全社会有重要的影响和示范作用。党政机关是全社会行为和道德风尚的标杆。只有公共机构带头节约能源资源、注重环境保护,才能引导全体国民提高节能和保护环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能环保氛围。
公共机构节能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挑战
党和国家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基础工作扎实开展,重点工程逐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重点工程取得进展。“十二五”以来,我国积极推进创建了一批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勤俭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引领带动全国公共机构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各省(区、市)实施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约8200万平方米,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面积约17万平方米,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项目470个。中央国家机关完成122万平方米办公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在26个部门开展了新能源公务用车试点。此外,公共机构节约用水和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也都在积极开展。
公共机构节能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一是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2008年《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出台,27个省(区、市)出台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和各地区制定了涉及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计量器具配备、考核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印发了《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初步构建起管理有办法、执行有标准、实施有规划的政策法规体系。二是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各地区、各部门全部成立或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建立了议事协调机制,基本实现了工作有机构管、有专人抓。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节能联络员、统计员制度,上下协调、横向互动、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三是技术支撑和市场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计量统计逐步规范。发布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参考目录(2013年度)》,规范了中央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流程。出台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的国家标准,制定并两次修订《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提升了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现代信息手段的使用,有力促进了数据质量与工作效率的提高。
公共机构节能面临的挑战。应该看到,由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时间不长,一些管理部门认识不到位,节能管理方式相对落后,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基础还相对薄弱。各项配套制度、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不同地区、不同系统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区特别是市、县一级管理力量不足,管理人员能力亟待提高。二是手段还比较单一。依靠行政手段多,依靠经济、技术手段少,市场作用发挥不够,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机制还不够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的投资、补贴等政策还需要完善,节能资金投入不足,激励约束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的外部约束和内在动力不足。此外,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还面临办公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用能人数进一步增加带来的挑战。
以改革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的战略抉择和攻坚任务。我们要大力增强改革意识和担当精神,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重点抓好机关、学校、医院三个领域,管好能源资源配备供应源头、使用过程、废物出口处置三个环节,用好管理、技术、行为节能三个手段,统筹协调,健全完善机制,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健全完善法规保障机制。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结合国家关于治理大气污染、推进节能减排的新要求,推动修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加快出台能源审计、监督考核和能耗定额等方面的制度标准,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抓好各项法规制度和节能政策措施在公共机构的落实。
健全完善组织管理机制。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体制机制。一是建立由机关事务、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参与的、分工明确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协调机制。二是完善机关事务与教育、卫生等行业和税务、海关等垂直管理系统相协调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机制。三是完善地方层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机制,健全市、县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理顺运行机制。同时,积极发挥节能协会、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等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健全完善技术支撑和市场化服务机制。建设公共机构节能信息管理系统,推进能耗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水平。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适用于公共机构的节能技术和产品遴选、鉴定、试用、推广机制,带动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通过积极组织实施节能改造,改进公共机构用能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使用财政资金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的同时,发挥市场融资功能,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调整合同能源管理奖励政策,组织公共机构积极采用费用托管、设备租赁、公私合营等市场化机制实施节能项目。
健全完善示范引导与监督考核机制。继续创建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单位,探索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领跑者”制度,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公共机构中树立一批节能节水标杆单位,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建立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和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测,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和各级公共机构的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加强激励约束。
健全完善培训宣传机制。根据公共机构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依托专业机构,构建面向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操作人员、短期培训班与网上远程教学相结合的公共机构节能培训体系。通过组织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节能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使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增强节能观念,掌握节能知识,养成自觉节能习惯,从而带动全社会节能风尚的形成。
(作者为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记者崔静)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科技部22日在北京联合启动“公共机构绿色节能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计划组织科研单位用3年时间、投入经费9000余万元,对公共机构绿色节能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坚,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
该项目已被列入“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由清华大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牵头实施,全国23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参与,下设六个研究课题,重点解决公共机构能源效率提升、信息化建设、新建和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等技术问题。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司司长何长江说,对于拥有4.8亿多用能人口、年用能近2亿吨标准煤、年用水近137亿吨的190多万家公共机构来说,节约能源资源空间巨大。随着公共服务的领域扩大、水平提高,能源消费需求不断增长,公共机构实现节能目标的难度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参赞孙成永表示,我国掌握的节能减排核心技术还不多,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关键技术研究,不仅有利于技术进步和节能产品升级换代,从而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也有助于形成相对稳定的公共机构节能服务链条和支撑体系,为公共机构节能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据统计,2012年全国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为1.99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的5.8%,其中,电力消耗占34.91%,原煤消耗占47.57%,汽油消耗占7.54%,天然气消耗占2.89%,其他能源消耗占7.09%。
教育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6日在北京召开教育部直属高校节约能源资源业务培训会议,要求高校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校园。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稳步下降。与2010年相比,2012年教育类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等均低于全国公共机构平均水平,在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此前,教育部已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节粮节水节电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动员学生积极参与节电节水活动,促使学生养成及时关水、关灯习惯,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加强校园主要用能设备维护管理,强化节能措施;积极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和可再生能源,推进科技节约等。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何长江表示,高校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是节约能源资源的重点领域,也是传播节能理念、培育社会节约风尚的重要基地,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努力发挥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示范作用。(记者崔静)
2013年07月07日11:48来源:人民日报王伟健李薇
科技部机关食堂所有灶具全部更换为节能灶,用气量下降了约26.5%,每月节气1480立方米。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2012年,全国各级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同比下降4.37%,人均水耗同比下降5.03%。
1480立方米、4.37%、5.03%——这些数据,体现出公共机构节能的巨大潜力。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的双赢选择
公共机构运行经费大部分来自财政,每年的预算主要保障单位业务开展,经费有限的情况下,节能改造该如何开展呢?江苏省一些公共机构发现,市场机制是解决节能改造的有益选择。比如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他们有种做法名为合同能源管理。
医院和节能服务企业签订协议,由企业投入设备及改造资金,对医院中央空调进行智能管理节能降耗改造,每年可节约能源资源支出260万元;按照5年合作期和效益分享比例计算,医院每年可节省费用234万元。5年后设备归医院所有,还可以继续产生节能效益。
对于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来说,这是解决节能改造资金难题的双赢选择。
加强日常管理,是降低能耗的另一条现实途径。江苏省中医院建立了节能分级责任制,病区护士长为节能第一责任人。值班护士、门诊导医为相关责任人,及时巡查,尽量防止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发生。同时,节能措施落实效果列入各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也有一些部门从源头抓起,积极采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在本级和下属单位建设了30个屋顶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5.64兆瓦,首年发电约580万千瓦时。
据悉,今年中央国家机关19个部门改造水泵142台、变频器40台,平均节电率约30%;中国工程院等单位6个信息机房实施节能改造,平均节电率约24%。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安装节水型洗菜机640台,综合节水率可达30%。
从“用了算”到“算了用”,节能账越算越细
据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介绍,目前,江苏公共机构正在从“用了算”的事后节能,向“算了用”的事前节能转变,更加注重源头把关。
江苏省中医院拿到南京市自来水公司提供的用水详单,发现深夜零点全院用水量有57吨,而按照医院用水设备计算此时应该只有3到5吨,这说明肯定存在管网漏水。
购买测漏设备要花一大笔钱,于是,医院与自来水公司谈判:找出漏点,将零点的用水量降到10吨以下,医院按47吨的节水量交半年水费即50万元左右作为自来水公司的服务费。南京市自来水公司在省中医院的食堂、院墙等地找到4个漏点,按漏水量每年要损失150万元。算算账,就知道中医院捡了大便宜。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确定以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消费为重点,在国家机关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公共机构中,创建2000家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勤俭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与此同时,国管局积极推动中央国家机关节约型办公区建设,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院、国管局等5个部门开展了试点,在节能诊断和精心设计的基础上,实施了供热节能改造、雨水收集、绿色照明、绿色出行、餐厨垃圾处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和能耗监管系统建设等整体节能节水改造。
没有奖励处罚,节能后劲有待提高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公布的一份材料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能耗计量、统计、监测有待加强,制度、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区域、行业、系统发展不平衡,一些部门下属单位工作滞后;资金投入普遍不足,节能改造系统化程度不高。
公共机构节能积极性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相比工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没有奖励,而耗能大也没有处罚,这就难以调动积极性。”江苏一机关单位负责人介绍,过去,他们单位的后勤人员80%属于服务外包性质,常用的计时计件工资考核法难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后来,这家单位通过绩效考核,将节能量与工资挂钩,近两年机关电梯、空调维护等费用下降10%。
国管局也在摸索节能减排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巩固节能成果。
今年,国管局将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开展对第一批纳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937家单位进行验收复查,对达到标准的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今年内将启动第二批创建单位申报工作。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何长江表示,2013年,各级公共机构要强化资源节约从源头到出口的全过程管理,努力实现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2%的目标。
《人民日报》(2013年06月20日06版)
人民日报北京6月19日电(李薇、王炜)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今天在科技部召开中央国家机关节约型办公区建设现场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鉴保卫在会上介绍,“十二五”期间,全国要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今年3月,国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了第一批937家示范单位创建名单,其中包括中央国家机关55家单位,今年下半年将陆续组织创建验收工作。
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院和国管局等5个部门作为建设试点单位,开展了节能诊断和总体改造规划,实施了办公区节约能源资源综合改造,节能效果明显。统计结果显示,2012年科技部机关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人均用水量、公务用车用油量分别较2011年下降6.16%、2.63%和3.18%。
5个部门节约型办公区建设试点项目的实施,标志着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工作正在从过去单项或分项实施向系统化、集成化改造转变。
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余晓洁)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空调智能控制、LED照明、低碳传达室、能耗监测系统……去年以来,科技部等节约型办公区建设试点单位积极探索中央国家机关节能降耗、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路径,取得了较好的节能和社会示范效果。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19日在科技部机关召开中央国家机关节约型办公区建设现场会。中央国家机关40多个部门节能工作负责人和节能联络员共100余人与会并现场观摩学习。
据悉,“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今年3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了首批包括55家中央国家机关在内的937家示范单位创建名单。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是一项基本国策。接下来要持续不断地深入宣传,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年轻职工的节约意识;加大节约型办公区建设工作力度;中央国家机关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国管局副局长鉴保卫说。
科技部副部长张来武表示,作为全国科技主管部门,科技部将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坚持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加大节能减排科技研发力度,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成果产业化。
6月15日至21日是201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为“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光明日报北京6月18日电(记者王昊魁)作为201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教育部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18日共同在北京交通大学举办“节约粮食反食品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主题宣传活动,推动节约型校园建设深入开展。
国管局副局长高翔表示,“十二五”期间,全国将组织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今年教育部申报的13所高校全部列入第一批创建名单,这13所高校要加快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努力建成管理科学、用能高效、资源节约、绿色环保的节约型学校示范单位,带动节约型校园创建工作和全国教育系统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谢焕忠介绍,目前全国普通、成人高等学校共2790所,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3325万人,节约粮食潜力巨大。此次宣传活动的目的在于推动高校强化勤俭节约的校园文化建设,将勤俭节约变为一种时尚和潮流。
经济日报记者鲍晓倩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具有重要的“公共”价值,其意义不仅仅局限于公共机构本身。
首先,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巨大,率先垂范开展节能行动,能切实节约能源。公共机构往往建筑年代比较久远,用能系统相对老化,能源使用中的浪费较大。一项统计显示,2010年全国共有190多万家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1.92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的6.19%。《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明确,将建筑及其用能系统作为工作的重点领域,节能空间巨大。
其次,公共机构用能市场化程度不高,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约束,建立可持续的节能机制,是对节能市场的有效补充。和企业不同,公共机构用能多是财政负担,用能单位缺乏节能的动力,长期处于“节约无奖励,浪费无惩罚”的状态。2008年8月,国务院颁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法律手段推进公共机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这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转折点,也是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对节能市场的重要补充。
再次,公共机构节能,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对全社会的用能观念能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影响,能够深化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去,进而影响全社会的用能理念。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作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达175.5万家,公共机构数量多,节能潜力大、示范性强,在节约资源能源上,公共机构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目前,公共机构节约资源能源情况如何,面临着哪些问题,“十三五”时期有哪些“硬指标”?“十二五”节能目标超额完成,激励约束机制仍待完善
据介绍,与2010年相比,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了17.14%,为370.73千克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3.88%,为20.55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量下降了17.84%,为25.35吨,超额完成了“十二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用水量下降12%的目标任务。
据了解,“十二五”时期,全国共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50个、省级示范单位2300余个;30个地区出台了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1380家省直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和8个地区积极推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通过购买、分时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万余辆,建设充电配套设施1万余套,带动了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助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此外,我国还基本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绝大多数地市和大部分县区确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
为强化统计监督考核,全国开展了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中央国家机关严格施行用水用电用油情况月度统计、半年汇总通报制度;纳入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的公共机构由2010年的48.6万家增加到2015年的近75万家,统计数据质量、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当直面存在的问题。”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气候环境条件差异较大,公共机构基础条件各不相同,导致地区之间、各类公共机构之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不够协调,比如,有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市、县以下节能管理比较薄弱;资金支持保障不足,尚未形成稳定的节能资金安排渠道;激励约束机制尚待完善,考核约束有待强化,没有后续的奖惩措施;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应用不够广泛等。
加大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建工作,中央国家机关比例不低于30%
据介绍,为进一步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全国公共机构能耗设定了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在总量方面,确定全国公共机构到2020年能耗总量控制在2.25亿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40亿立方米以内;在强度方面,确定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到2020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在这些目标值的确定上,我们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分析研究工作,也多次征求了各地区的意见。”有关负责人指出,总体来说,目标任务偏紧,但留有努力空间。
关于量化目标,将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气候条件,以及“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差异化分解下达。
据了解,为促进目标达成,“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机构将继续理顺体制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制度标准建设。主要任务包括强化节能增效,推进绿色发展,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绿色信息、绿色文化等6项绿色行动。在绿色出行方面,将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公共机构比例不低于30%。此外,全国公共机构还将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节地节水、计量统计、管理能力提升、试点示范等6项重点工程。
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引领社会风气、培养节约习惯
“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能节约相当一部分能耗。”有关负责人给记者仔细“盘算”:根据公共机构消耗能源的人员情况折算,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1.83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4.26%,用水总量125.31亿立方米,约占全社会城镇用水总量的16%。“如果按照‘十三五’时期人均下降11%和15%的目标计算,到2020年当年可以节约能源2000万吨标准煤、节约用水18.8亿立方米。”他表示。
“抓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全社会节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有关负责人指出,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中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党政机关是全社会行为和道德风尚的标杆,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单位是舆论宣传的主渠道,各类学校是传播节能理念、培养节约习惯的基地,医院、博物馆、展览馆等场所人员流动量大、密度高,是节能减排的重要“宣传窗口”。
三、 公共机构节能相关案例
利用闲置的屋顶架设光伏电板,将光能转化为电能,提供给单位日常办公所用。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温州市公共机构光伏发电项目推进现场会上获悉,自上个月投用以来,市行政管理中心的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已累计发电12.6万度。据介绍,我市将在公共机构推广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
我市行政中心的光伏发电项目采用BOO模式,即由企业投资并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产权归属企业,政府部门负责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每年向企业支付电费。
2015年12月,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武汉索泰能源公司就光伏发电项目签订BOO合同,2016年3月光伏电站完成建设,于4月13日通过电业局并网验收,成功并入国家电网,同时,当天正式投入使用。索泰能源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1.066MW,年发电量可达120多万度。目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约定的0.88元/千瓦时电价向索泰买电。根据合同,该项目的特许运营期为25年,即25年后,市行政中心将无偿获得该光伏电站。
记者在现场看到,蓝色的电池板静悄悄地趴在屋顶,“不声不响”却已将光能“默默”地转化为电能了。据介绍,该光伏项目分布于行政中心主楼、东楼、西楼、东辅楼、西辅楼、发展大楼、市人民大会堂屋顶,面积约为1万平方米。在东辅楼二楼设有光伏发电能耗监测办公室,显示屏上显示着当日发电量、累计发电量、累计二氧化碳的减排等数据,并将一天中各个时段发电量的动态更新。
现场会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与武汉索泰能源签署光伏发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继续在公共机构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局负责人表示,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基于光伏发电的清洁无污染,并能够有效利用闲置屋顶的考虑。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光伏发电正不断被市民接受,来自我市供电部门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5月,全市共受理分布式电源发电项目91个,其中个人项目54个,另外,已并网项目48个。
日前,从海口市科工信局获悉,截至目前为止,海口完成公共机构照明节能改造实施计划的95%以上。完成室内照明灯具更换工作,对全市25家公共机构进行了绿色照明节能改造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大部分公共机构均已完成自身的公共办公楼的节能改造,均已更换绿色高效节能产品。
近几年来,海口稳步推进绿色照明示范省工作建设,淘汰落后照明产品。对照“海南省淘汰和推广使用的照明电器产品目录”,对38家床位数在200间以上的宾馆酒店进行了统计。有29家单位现使用灯具总数量为211170个,已淘汰灯具数34309个,现淘汰类灯具还在使用数量共62593个,已购买推广灯具数量共121380个,已推广使用灯具数量共142469个。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项检查。着重检查机关水、电、油耗管理,强化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活动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灯;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实行公务车辆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推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严格执行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
燃油改燃气,将燃油机改为油气两用的机器,天然气燃烧既清洁、炉膛和烟管也不易结垢,运行费用还更低廉……这是湖南省财政厅、省工商银行等多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多种节能产品之一,目前已节省能源费用数百万元。
6月13日到19日是全国第25个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上午,2015年湖南省节能宣传周在湖南师范大学启幕。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罗建军,省发改委副主任童名让等领导出席启幕仪式。
目前,湖南共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2个,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105个,今年底将创建第二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9个。 据统计,2014年,湖南全省统计范围内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为190.06千克标煤/年,同比2013年198.87千克标煤/年下降4.44%,与2010年比下降13.68%,完成湖南“十二五”时期人均能耗下降目标任务(降低15%)的91.2%。
接下来的一周,省发改委还将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丰富多样、特色鲜明的节能宣传周专题活动,包括“进机关,看节能”、“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现场推广”等,各地区、各部门也将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军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今年节能宣传周主题为“节能有道,节俭有德”,6月15日为全国低碳日,主题为“低碳城市、宜居可持续”,今年湖南将围绕公共机构节能,开展系列节能降碳主题活动。活动由湖南省发改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沙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湖南师范大学、省节能监察中心、长沙市发改委、长沙市能源局共同承办。
辽宁阜新公共机构20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专案已完成5兆瓦光伏发电设备安装且并网成功,年底将实现20兆瓦整体并网发电。
阜新曾经有“煤电之城”美誉,随着地下煤炭储量的减少,阜新也成为我国首个资源枯竭转型试点市,发展新型能源是阜新转型的战略突破口。
据介绍,该专案是辽宁规模最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专案单体工程,专案总投资2.2亿元,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在阜新市部分厂房和建筑物屋顶,以实现闲置屋顶资源的有效利用。
专案建成后,年发电量约为0.22亿千瓦时,25年总发电量约5.5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约22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55万吨、二氧化硫1.653万吨、氮氧化物0.85万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昨天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日前出台,到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将基本实现能耗动态信息化监测,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量比“十一五”末降低20%以上。
此外,还将试行能源消费定额管理,实行单位行政首长能效管理责任制,初步建立公共机构能效考核体系。
全市公共机构有1700多家。按照该方案,到2015年底将对全市除因旧城改造、校舍翻新等原因暂不纳入改造之外的全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到2014年底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6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签约,节能改造项目完工率达到60%。到2015年底前,按照政府投资有关规定,推进剩余不适宜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方案将充分利用现有监测平台,实现市区两级公共机构的电、水、油、气能耗数据系统实时监测,在有条件的单位实行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逐步形成能源消费分类分项定额标准创造条件。
用电方面,方案提出加快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要求我市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涉及的新建照明工程一律采用LED照明产品,并提出力争到2013年底前完成对原有非LED照明产品改造,实现改造项目同比口径照明节能50%以上。用水方面,重点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用油方面,提出加快公务车使用制度改革,到2015年,实现公务用车耗油量下降10%。
发布时间:2014-11-05 来源:索比太阳能光伏网
记者昨日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开封市光伏产业发展、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开封市决定率先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广。
据悉,各相关单位自主选择光伏企业进行合作,合作方式可采取屋顶免费使用或租赁等方式。参与合作的光伏企业对项目前景、收益和资金,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在一定期限内对发电设施可享有所有权及收益权。按照市政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主动承担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明确分工、积极推广、带头示范、搞好服务,推动我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事管局、开封供电公司、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将全力做好各项保障服务。
阳光电城是台南市长赖清德的政见,台南市政府为打造阳光电城新地标及响应节能减碳,永华市政中心太阳能发电建置已进入试运转阶段,每年可发电24万度,可卖给台电约125万元,市府有19万元的权利金收入。
市府与金亚洲光电公司合作,利用永华市政中心的顶楼空间向阳处进行种电计画,刚卸下秘书处长、正式接任新闻处长的许淑芬表示,种电计画已经完工进入试运转阶段,种电计画不仅将为使用已20年的市政大楼带来额外的开源效益,未来更会成为低碳节能的台南新地标。
秘书处表示,台南市政府在103年与金亚洲光电公司签订「市管公有房舍设置太阳光电发电系统公开标租案」合约,利用市政大楼的向阳空间,由金亚洲出资打造太阳光电发电系统,104年底完工启用后,总设置容量约180kWp(瓩),建置成本约1200万元,年发电量约24万度。
金亚洲光电公司预估,这套系统运转11至12年后,即可回收成本,而台南市政府则收取15%的权利金,每年可为台南市政府带来约19万元的收入。
许淑芬表示,永华市政大楼的太阳光电系统自104年12月29日起试营运后,每月发电卖给台电的收入约10万元,每半年缴交市府权利金约9万5000元,今年6月底将缴交第一笔权利金,市府运用民间资源,不但不花一毛钱,还可活化厅舍,更能增加市库收入,一举两得。
济南市将对公共机构节能进行百分制考核。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考核办法》,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公共机构不得评为文明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
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济南市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根据办法,公共机构节能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综合评价90分以上为优秀(含90分),70分至90分为良好(含70分),60分至70分为合格(含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节能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公共机构在申报节能改造项目时,优先安排相关资金。不合格等次的公共机构,予以通报,并列入下一年度节能重点监督对象。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结果纳入全市节能减排综合考核体系和各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公共机构不得评为文明单位。
公共机构应当积极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拒绝、阻碍。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单位节能工作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权利,市和县(市)区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接到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有关情况查实后作为节能年度考核依据。
根据办法,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核定编制、统一购置、统一牌照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处置,定点维修、加油和购买车辆保险。
低碳出行:在2013年就建立了公共自行车管理系统,共设置停车点18个,投入运营自行车300余辆。
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改造:2009年-2014年,分3次实施机关太阳能热水安装及扩容项目,供应包括配套区(武警营房、员工大楼、机关食堂)的生活热水,由原来的全年锅炉供水,改造成为全自动太阳能热水系统春夏秋三季供水。
LED智能照明改造:2012年开始陆续对机关院一办地下车库、机关二院车库实施了LED灯具的智能化控制改造。2013年11月对机关二院共计148盏路灯改造成LED庭院灯。
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能源合同管理模式,在机关院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分别在2、3、4、5办公楼屋面铺设光伏板2740块,2014年6月成功并网并发电。
省农业委员会走道用节能灯省电60%
办公楼:办公楼玻璃贴膜节能改造,贴膜后冬天室温提高2℃,夏天下降3℃,空调节能15%左右。
办公楼走道300多盏照明改为LED节能灯,改造后照明的耗电量下降60%,实现了声、光和人体红外感应自动控制,杜绝长明现象。
机关空调系统主机房:空调管网保温节能改造。使用新型橡塑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比原材料下降26%,管网内能量向外界损耗减少20%,降低空调系统的能耗。
机关大院太阳能路灯:2013年开始太阳能路灯改造,不需要市电供电,节约了公共照明能耗。
共机构如何节能?日前公布的《通化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表明,“十二五”期间,通化市将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到2015年,力争将通化市公共机构能耗总量控制在99.1万吨标准煤以下,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2%。
通化市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领域为建筑物及用能系统、公务用车、政府采购、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办公耗费等,实施的节能重点工程包括节能示范单位建设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新能源工程、零待机能耗工程、节水工程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等。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联席会议机制,形成运转顺畅、分工配合、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协调机制。健全地方特别是县级政府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节能全面协调发展。建立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公共机构节能法规和制度标准体系,推进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注重公共机构节能与宏观政策的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节约型政府战略的协调与推进,形成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制定配套制度,完善相关评价标准,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激励和惩罚政策,调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机制,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工作,积极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稳步开展能源审计和用能公示工作,对公共机构用能情况进行经济和技术评价。
强化用能计量统计,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能耗计量、统计、监测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制定公共机构用能计量标准,督促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消费分项、分户、分类计量和用能计量检查;建立并完善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能耗信息化动态监管平台;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建立能耗统计直报信息平台和全市能耗统一管理台账,实现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网上报送;推进能耗统计队伍建设。
建立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快新技术示范推广。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支撑体系示范和推广计划,明确阶段目标和重点支持政策,分步组织实施。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扶持、推广力度,积极支持国有自主产权、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产品。深化节能采购制度,提高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产品中的比重,从源头抑制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
严格绩效考核,加强执法监督。每年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年度节能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执法质量和工作水平,把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真正推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广泛宣传培训,推进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介,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培训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培训内容,采用集中统一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主管负责人、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人员、能源管理人员等各类专项节能培训。
完善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经费和节能改造所需费用,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同级财政预算。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完善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补贴政策,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人民网日照5月17日电 近日,有日照网友在人民网地方留言板上给日照市市长李同道留言,建言对市政府大楼进行美化亮化,并提议在大楼顶部做上大标语。李同道在回复中表示,“五一”前后相关部门对楼体及周边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并认为市级机关办公大楼应体现庄重、庄严的形象,另外考虑到大楼建筑和大楼周边的安全,不宜在楼顶设置大型牌匾。
网友在留言中称,市委、市政府大楼是日照的一个形象,但是晚上整个大楼除了几个办公室有点灯光外,整个大楼处在黑暗之中,能否把咱们市政府大楼上面搞上一排字,把政府的工作指导理念啊方针啊体现出来,比如打造幸福日照、创建美好海滨城市一类的,再就是搞点彩色的灯带什么的,晚上既美观又便于群众。该网友建议市长考虑大楼亮化问题。
5月17日,日照市市长李同道在人民网上公开回复关于“市政府大楼外观设计的几点建议”的留言,对网友的这一建议做了详细解答和说明。
回复称,根据市领导关于市级机关办公大楼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行管局利用“五一”节假日前后时间,在力求节约的前提下,一是招标施工队伍,加班加点对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一楼墙面、地面和楼外玻璃幕墙进行了全面粉刷和清洗,对外墙干挂大理石、瓷砖进行了加固处理,对大楼周围道路、停车位进行了交通施划线等工程,办公大楼内外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对办公大楼楼前楼后广场、三楼前面雨台、楼后小会堂屋顶等处射灯及立柱进行了维修、更换,并在相关部位增加了12盏高亮度射灯,在“五一”期间进行了试运行。本着公共机构要在全社会带头开展节能降耗的原则,市级机关办公大楼周边射灯将只在节假日定期运行。
李同道在回复中表示,市级机关办公大楼是日照市市级机关的综合办公场所,应以庄重、庄严的形象呈现在全市人民和外地客人面前;另外考虑到大楼建筑和大楼周边的安全,不宜在楼顶设置大型牌匾。
咨询目标:绿色医院三星级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贵州省息烽县,总建筑面积2.72万㎡
项目亮点:采用桩基螺旋地源热泵空调+双面楼板辐射系统+独立新风系统。
(1)方案阶段:
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及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的绿色建筑建设等级,对拟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进行评估,完成相关的可行性研究分析,确定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所应采用技术措施和增量成本,提供决策依据。
(2)设计阶段:
编制《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设计任务书》和《项目绿色建筑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监督、审核“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节材和材料资料利用、节水和水资源利用、室内环境控制和运营管理”等六方面的技术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全过程的落实情况;优化初步和施工图设计,确保本项目设计图满足绿色建筑目标。
(3)设计标识申请阶段:
总结可研与设计资料,完成设计评价标识阶段申报资料整理及编制,协助相关申报配合、沟通和汇报工作,确保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4)施工阶段:
对本项目拟采用的绿色节能技术产品、厂家前期调研,完成产品采购清单的编写,同时在施工及设备采购招标要求应明确相关的技术要求,编制《项目绿色建筑技术及产品建议书》;在施工过程中,对绿色建筑技术实施过程指导;施工过程中的申报证明材料收集、取证及整理,确保全过程达到绿色施工要求。
(5)运行阶段:
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绿色建筑技术和节能设备的运行管理指导,避免因管理不当导致的耗能问题;根据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分析运行管理的重点,进行能源审计,完成投入运行阶段一年内运行管理记录取证、运行相关的申报材料整理。确保整个项目在第一年的运营管理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
(6)运行标志申请阶段:
总结施工与运行阶段资料,完成运行评价标识阶段申报资料整理及编制,协助相关申报配合、沟通和汇报工作,确保本项目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申报和现场专家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市政大厦率先尝试:740万费用全由中标企业出
节能收益由双方共享
市政大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招投标。市机管局邀请三家单位,并聘请多位节能方面的专家,对包括设备改造、经济技术方案、后期维保等方面在内的招投标方案先后进行两轮评选,最终将项目交给上海国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出资和分成。根据合同,市政大厦投资的740余万元,都由国瑞出资。而在合同期的若干年内,将每年的能耗量与近年来的能耗量进行比较,节省下来的能耗费用则根据双方商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3.节能技改。自去年底开始,市政大厦的中央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厨房油烟减排等实施节能技改,拆除了中央空调系统原有两台溴化锂机组,替换为三台更加环保的热源塔机组,并将公共区域及地下车库照明灯具更换为LED照明灯具,厨房油烟安装光降解装置。
4.成果。预计每年可节约能量(等效电)287.4万度,单位建筑面积节能率达到20%以上。
位于大沽路100号的市政大厦,没有采用常见的直接申请财政拨款,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现了节能改造。
中央空调要换为更节能的机组,使用时室温严格控制在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下班前还要提前半小时关闭——为实现节能目标,上海市级机关正带头示范,通过硬件改造,并对全市机关干部提出“行为节能”,让能源消耗少一点再少一点,而空调正是其中的一个重点。
作为市级机关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的“第一单”,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的最新一轮节能改造目前投入试运行。
不同于目前大多数市级机关直接申请财政拨款完成节能改造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的新模式不需财政出钱,而由中标企业投资,节约下来的能耗费用将由用能单位和中标企业在合同期内分成。
市政大厦此次节能改造所需的740余万元投资,就全部由中标的节能公司承担,预计每年可节约能量(等效电)287.4万度,单位建筑面积节能率达到20%以上。
这一效果大大超过上海节能减排的目标。根据目标,到“十二五”末,市级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应下降10%。实际上,到去年底,市级机关已超额完成该项目标,纳入能耗统计考核的市级机关能耗总量实现零增长。
“如果能在这里做好合同能源管理,对其他市级机关等公共机构都具有示范效应。”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表示,希望通过市政大厦项目的示范作用,鼓励和倡导市级机关尽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公共建筑的节能技改。
目前,全市已有20余家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技改。今年,上海还将进一步扩大公共机构实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范围,预计到今年下半年,与之相关的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节能效益分享等配套政策也将着手研究出台。
节能公司自发出钱
市政大厦位于大沽路100号,2004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是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之一,上海多个政府职能部门都在此办公,其建筑面积达7.3万平方米。市政大厦的日常运行管理由上海上勤高级楼宇公司负责,市机管局负责监督考核。
为提高办公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自去年底开始,市机管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市政大厦的中央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厨房油烟减排等实施节能技改,拆除了中央空调系统原有两台溴化锂机组,替换为三台更加环保的热源塔机组,并将公共区域及地下车库照明灯具更换为LED照明灯具,厨房油烟安装光降解装置。
“溴化锂机组使用天然气,能效比是比较低的。”负责市政大厦物业管理的上勤高级楼宇公司副总经理张昕昱日前表示,去年底,市机管局决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技改,“采用这种模式,不需要财政出钱,而是由招投标选出的专业节能公司进行投资。”在改造中,中央空调更换成热源塔机组,夏天和冬天的用能效率都比较高。
在招投标中,市机管局邀请三家单位,并聘请多位节能方面的专家,对包括设备改造、经济技术方案、后期维保等方面在内的招投标方案先后进行了两轮评选,最终决定将这一项目,交给上海国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作为一家节能公司,为何愿意投资740多万元,参与市级机关的节能改造?
“市级机关让我们参与进来,也是给了我们一个机会。而且,市政大厦这个项目的推进,对其他公共机构也具有示范作用,可能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机会。”国瑞环保的总经理金茂昌说。
在金茂昌看来,这种新模式可以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有些用能单位确实缺乏改造资金,但又有节能改造的需求,由节能专业公司来投资,就可以解决资金的问题,而且还能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同时完成节能要求;第二,专业公司的技术设备相对更成熟、可靠,可以降低更换新产品带来的风险。
根据用能单位和节能公司签订的合同,市政大厦投资的740余万元,都由节能公司出资。而在合同期的若干年内,将每年的能耗量与近年来的能耗量进行比较,节省下来的能耗费用则根据双方商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多家机关跟进签约
“事实上,市政大厦不是上海第一个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项目,却是由我们直接负责的市级机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单’。”市机管局有关负责人称,选择市政大厦作为“第一单”,有多方面原因。
一方面,市政大厦原有中央空调系统在去年遇到极端高温的情况下,空调制冷就难以达到要求,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市政大厦主要用能设备是2000年采购的,投用已有10多年,能效确实比较低。
“此外,市政大厦这次节能改造项目的体量较大,而作为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之一,这幢办公楼又具有特殊的地位,如果能在这里做好合同能源管理,通过解剖麻雀,寻找规律,对其他市级机关等公共机构都具有示范效应。”上述负责人说。
“我们希望通过市政大厦这个项目的示范作用,鼓励和倡导市级机关尽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公共建筑的节能技改。”市机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在国外一些城市,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已经比较成熟,但在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市场,有关格式合同条款、配套政策措施、激励机制、推进力度上都有待完善,“我们希望公共机构特别是政府机关,在实际节能减排工作中能够转变工作理念,积极引入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这一点很重要。”
早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已有20余家公共机构采用了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技改。其中,市级机关有四家,除了市政大厦外,还有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以及海关大楼内的市口岸办。就在6月10日“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当天,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嘉定区机管局、曙光医院共四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正式签约,此次签约对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有一定的推进作用。
市级机关超额完成目标
根据上海节能减排的目标,到“十二五”末,市级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应下降10%。早报记者昨日从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实际上,到去年底,市级机关已超额完成该项目标,纳入能耗统计考核的市级机关能耗总量实现零增长。
同时,市教育系统中的74所普通高校和委属中等学校,车用燃油、管道煤气、煤炭、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等整体呈现下降态势,其中管道煤气较“十二五”初下降了85.93%,煤炭下降了89.76%。
与示范单位创建同步推进的,还有本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如,市政大厦、市司法行政大楼近11.4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技改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年节能量(等效电)约为608.8万度,单位建筑面积平均节能率20%以上。
未来3-5年中,上海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将以实现能耗总量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双控”为目标,按照国家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要求,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有效推进,发挥市场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资源配置作用,发挥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的标杆作用和集聚效应,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不竭动力,激发更强活力。
建筑用途:科技馆
电池类型:单晶硅 ZDNY-185C72
装机功率:100 kWp 年总产能:100 MWh 并网方式:自发自用
项目设计方:杭州浙大桑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方:浙江桐庐富春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组件提供方:杭州浙大桑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
本项目为固定式380V用户侧并网系统,总装机容量100KW。
项目特点:
•本项目安装在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示范宣传效应明显;
•本项目设计时,与屋顶设计完美结合,实现了光伏建筑一体化;
•项目采用自发自用并网方式。
按照协议价0.9元一度电来计算,一年可节省0.67万元。桐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项目投入的近100万元由投资方买单,屋顶发出的电由投资方卖给用户,获得收益,行政综合楼在使用这部分自发电时可享受优惠电价。更多资讯尽在中国智能电工网。
在政策的推动下,桐乡市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呈提速发展态势。但现在,一块块光伏发电板“住”上了屋顶。该光伏发电项目一年发电量约6.7万度。
据了解,为促进桐乡光伏产业的发展,桐乡市供电公司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26日,桐乡市已受理分布式光伏装机总容量17.304兆瓦,并网运行光伏发电容量4.05兆瓦;光伏累计发电量超过70万千瓦时。要收回这笔投资,按照卖给用户每度0.8元的价格,加上各类国家电价补贴,设计每年发电量约6.7万千瓦时,10年后可收回这笔投资,随后开始盈利。因此,实际投资降为90万元左右。
投资方负责人算了一笔账:“该项目总投近百万元,由于财政上每度电有0.69元的补贴,所以可获得10.35万元的补贴。
目前,桐乡市政府行政综合楼光伏发电项目正加快各项准备工作,这是该市机关行政办公点中首个启用光伏发电项目的示范点之一。
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种些花花草草,索性空闲着……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屋顶的用途似乎不过如此了。
为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持续发展,2013年,桐乡市出台了《关于鼓励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政策意见(试行)》,重点支持在市内注册的企业投资本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日前,浙江省桐乡市政府行政综合楼首先试水楼顶光伏发电,与此同时在桐乡市经信局提供的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实施进度表上,今年还有10多个项目已细化到进展情况和计划并网时间。
同济大学注重发挥学科优势,加大对相关节能设备、设施的投入,使学校对能源、资源的利用更加合理,将创建节约型校园落实到日常的管理工作,创造了显著的效益。
一、建设节约型校园同济大学所采取的措施
1、校园节能监管平台
近两年来,同济大学前瞻性的思考高校校园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及高校肩负的历史使命,在全国率先倡导创建节约型校园。在成功建成了一批建筑节能及环保示范项目后,集成先进的数据传感、网络数据传输、数据库技术开发了校园节能监管平台,可对分散在上海市内和市郊的6个校区的数百栋校园建筑设施进行远程、实时的能耗监测、数据采集。在管理软件平台中嵌入能耗统计、节能潜力分析、能源需求预测、能效指标管理、能耗公示等功能模块,为全面实施校园能源消费的数字化管理、可视化展示、定额管理、量化评价等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平台。
校园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的目标是实现全校的能耗数据化、管理动态化、数据可视化、节能指标化。根据平台设计原则和目标,基于“集中管理,分布采集”的思想,数据采集采用逐级汇集的方式,先将各校区内建筑能源消费信息汇集到中转站,再上传到能源监测中心。
系统构架基于校园网络,减少系统建设成本。在列入监测、服务和管理对象的建筑设施用户末端设置具备通讯功能的数字式计测表具(电表、水表及燃气表具等),将采集的数值信号通过组网设备及网络远程传输到监控中心服务器,通过节能监管软件实现对校园的能耗监测、数据管理服务和对策制定。
管理平台除实时动态掌控全校各建筑能耗状况外,还嵌入建筑能耗模拟模块功能,可对节能措施进行预测评估,为校园设施节能对策提供决策支撑。
节能监管平台建设依托优势学科资源,集约了网络通讯技术.现代传感技术和数据传输技术,与校园网络有机融合,构筑了技术可靠,经济实用,具有推广价值的校园节能监管系统。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建立完整的校园节能监管体系,有利于在摸清消耗状况及问题所在的基础上,有效开展节能改造工作,逐渐取代低效、随意性大、可靠性差的传统校园能源管理方式,实现现代化科学管理,以保证获得长久实效的节约效果。
该系统可充分发挥既有园区的网络(校园网)资源优势,不受距离.地点限制,利用互联网浏览器即可任意检测所需新信号,投资少,效益大,同时还可大大提升建筑能效管理水平,数据的可视化可进一步激发人们的参与热情,规范人们的能源资源消费行为,从而带来显著的节能减排效益。同济大学通过实施监督平台,发现管理漏洞,杜绝浪费现象每年节约开支300万。
2、IC卡智控系统
同济大学各校区的学生宿舍、浴室、开水房都已陆续安装了IC电卡智能系统,在节约用水用电和管理上都发挥了极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浴室使用智控系统后,彻底杜绝了浪费现象,全年节水40%以上,学生沐浴平均每次只需1.5元,而且提高了周转率,大大地缓解了高峰时的拥挤现象。学生宿舍用电已安装电控的西南11楼和未安装电控的西北5楼比较,西南11楼年人均用电为261度,西南5楼年人均用电为438度,人均节电达68%。
3、中水回用措施
同济大学实施了中水回用节能项目,对浴室废水通过膜生物技术处理,使水质达到一定标准,可用于校园景观水体的补充及绿化浇灌等,日处理洗浴废水达300余吨,年节水12万立方,节省水费22.9万元。同时用洗澡废水中的余热加热锅炉冷水,余热回用系统累计已节约能源支出10万余元,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使用新能源
在学生浴室屋顶安装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四平路校区集热面积355平方米,通过对太阳能集热,对管道内的冷水加热,每天使20吨水温升稳定在30℃左右。一年光照以250天计,每天可节省燃油87公斤,一年节油21750公斤,节约能源支出10万元,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目前在三个主要校区均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后勤集团学生社区还在一栋老式学生宿舍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使学生在宿舍就可以使用热水洗澡,方便学生。
5、淘汰高耗能设施
同济大学食堂、浴室等后勤生活设施原都是通过贯穿校园的蒸汽管道供热,耗能高、损耗大、不利计量和管理,现都已改造为天然气、电和其它替代能源;投入两条自动米饭生产流水线,不但解决了各食堂分散加工带来的能耗过大、场地设施浪费等问题,而且米饭质量也得到了有力保证;采购部50吨大冷库改造后采用德国比泽尔水冷压缩机,用电量同比降低80%以上;部分食堂将传统的灶具燃烧器更换为预混旋火式节能环保灶具燃烧器,改造后节约煤气超过30%。饮食中心通过技术改造一年节能就超过100万元,为降低食堂成本,稳定食品物价发挥了重要作用。
6、清理管网表具
学校协同有关部门,对学校上水管网进行普查,对违反学校相关制度安接的水管、水斗逐一进行拆除,对老化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全校的年用水量下降了31万立方米。加强管理,将部份闲置并经有关单位确认的表计拆除,年节约了几十万元的空置费。
7、建筑节能新技术的运用
在学校基本建设中,注重建筑节能新技术的示范作用。在建设综合教学楼采用了蓄冰空调、座椅送风、全热回收、地板送风、自然通风等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对具有包豪斯建筑风格的文远楼进行节能生态改造,采用多项生态技术,该项目已列入建设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在旭日楼改建中,采用了地源热泵加毛细管辐射吊顶的新技术组合;在嘉定校区建设中,重点突出节能和生态建筑技术。
8、管理节能,由易到难,常抓不懈
在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同济大学大力加强节能管理,领导带头,后勤先行,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①、公共教学场所节能潜力大。2007年同济物业成立了图书馆节能管理小组,在相关部门和图书馆的指导支持下,对照明灯、景光灯、计算计、空调、电梯、水泵、饮水机等,根据学生流量、开放时间、不同季节、寒暑假等具体情况制定了节能分类管理方案和细则,每一项都责任到人。通过一年的运行收效很大,全年图书馆共节电31万度,用电量同比下降15%。教学楼通过采取张贴节能提示宣传,巡查关电扇和照明,劝说学生相对集中自修,采用高效节能灯管,走廊照明双管改单管等措施,用电量大大下降,四平校区南北教学楼节电10%以上,嘉定校区07与06年比较教室使用量增加25%而用电量基本持平。
②、饮食中心能源实行定额管理。饮食是学校用能大户,2007年学校对饮食中心能耗指标实行了定额补贴,按06年发生数的90%作为定额,节约留用,超额自负。饮食中心加强能耗成本核算,层层分解能耗指标,每个食堂都有专人负责节能监督检查,将能源消耗与奖金分配挂钩,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改造和管理措施,全年在营业额增长的情况下,能源消耗比06年下降15%,百元营业额能源消耗下降了3个百分点。
③、对大功率用电设备加强管理。学校制定中央空调使用办法,严格督察执行情况,对违规使用者由校办公开曝光。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对空调进行清洗,可以节约5%的用电量。对各大楼电梯使用也作了规定和限制,原则上三楼以下不停,夜间停用,寒暑假有的大楼缩短开放时间,有停用。
④、加强巡视督查。建立“校园节能督察队”,这是上海市首个大学生自发开展的校园节能督察工作的组织。“节能督察队”的同学们负责对同济校园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公共区域的水电、粮食、办公学习用品以及生活物品等各种资源使用情况进行每日检查,能源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也都聘请专兼职节能督察员巡视检查,督促大家勤俭节约,节省能源,减少浪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同济大学节能具体案例分析
作为建筑节能的国家级重要研发基地,同济大学以效益为中心,以技术为保障,以管理为手段,积极探索节能的新途径、新举措,努力寻求节能的新思路、新方法。自03年开始创建节约型校园活动以来,全校师生员工上下协力,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节能工作取得了实效。几年来,节能工作持之以恒地在我校开展,学校在创建节约型校园活动中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和做法,教学科研综合楼、中法中心等建设项目中的节能亮点便是其中之一。
1、中法中心
中法中心在设计之初,建筑师就希望用两种质感和色彩不同的材料作为建筑的外墙材料,一种红色,一种灰白色;材料要具有自然色泽与质感,不做不透明涂装的工业化材料。依据这一思路,建筑师选择了耐候钢板(红色)和水泥纤维板(灰白色)。
耐候钢板可作为立面材料使用的主要技术支撑点是耐候钢与普通钢材相比,其耐腐蚀性能超强。在自然气候下,钢材受蚀减薄5年可达0.1~1mm以上,时间长或在特殊及人为的恶劣环境下,减薄更为严重。而耐候钢(以宝钢的产品为例)通过加入铌、钼、磷、钛等耐候性元素,使钢铁材料在锈层和基体之间形成一层约50~100μm厚的致密且与基体金属粘附性好的氧化物层。这一特殊致密氧化层具有稳定、均匀的自然锈红色。
耐候钢已成为一种有吸引力的建筑外墙材料,同时成本相对不高。中法中心的耐候钢板幕墙由中南幕墙公司配合建筑师深化设计,采用4毫米厚的板材,后衬镀锌钢加强筋,然后悬挂于外墙龙骨上,板间开缝后衬排水槽。龙骨与维护墙体间为30厚挤塑板外保温层,使外墙热阻达到了《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2、教学科研综合楼
教学科研综合楼是一幢集教学,科研及办公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由21层主楼(H=98米)和一层地下室(H=6米)组成,基地面积156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7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8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81平方米。作为校园内一座标志性的建筑,其集教学、科研于一体和大量的异型空间的建筑特点决定了他的节能设计对大楼日后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由于空调系统的能耗往往占到建筑日常能耗的50%以上,采用合理的空调系统对本大楼的建筑节能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和意义。
①、冰蓄冷系统
我国的电力供应仍日益紧缺,尤其是高峰不足与低谷过剩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果全靠新建电厂来满足尖峰需求,会造成电厂及输配电设备投资的浪费,使国家经济遭受损失。冰蓄冷空调可以将用电时间移至非高峰期,起到“移峰填谷”的作用。同常规空调相比,冰蓄冷空调有25%左右的移峰填谷能力,理论上可转移ll%的高峰负荷到低谷。在教学科研综合楼项目设计初期,学校非常重视大楼冷源系统的选择,经过暖通空调研究所和设计院的深入分析和研究,决定综合楼的空调冷源采用冰蓄冷系统。
综合楼冰蓄冷系统的经济性和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如表2所示
表2同济大学综合楼冰蓄冷系统初投资、运行费及回收年限比较分析
|
工程总造价 (万元) |
一个夏季空调季节的运行费用 (万元) |
冰储冷系统 |
663.67 |
96.16 |
常规空调系统 |
474.94 |
123.26 |
回收年限(年) |
|
6.96 |
*计算标准:一个夏季空调季节时间约为120天,回收年限=(冰储冷空调造价-常规空调造价)/(常规空调季度运行费用-冰储冷空调季度运行费用)
②、通风系统设计
综合楼建筑中部有一个贯穿整栋楼的中庭,在这个中庭的周围以螺旋型上升布置着七个小中庭。在大中庭的顶部设计了8扇电动启闭的自然通风窗和四台风量为4090m³/(h·台)的机械通风风机,在每个小中庭的底部均设置了多扇可开启外窗。在空调季节的夜间可利用机械排风。
风机在整栋大楼形成一个至下而上的自然通风效果,充分利用晚间的自然冷却效果将夜间空气具有的冷量储存在建筑内,以降低白天上班初期的空调冷负荷;同时在空调时间也可利用机械
通风进一步排除集聚在大中庭顶部的热负荷,降低空调的运行能耗。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在过渡季节仅利用顶部的自然通风窗就可以达到夜间通风的效果。
综合楼的新风和排风系统均采用竖向系统,每三层为一个系统,新风机组和排风机均设置于各层设备夹层内。
新风和排风采用全热交换器进行冷热回收,可以降低新风冷热负荷。
16-18楼的国际会议厅采用座椅送风方式的置换通风空调系统。在提高人员活动区域的热舒适环境的同时,也降低了会议厅的空调冷热负荷。
③、变频供水系统
综合楼采用乙二醇水系统和空调冷热水系统。采用变频供水系统可以降低空调水系统的输送能耗。
④、BA自动控制系统
综合楼还采用先进的BA自动控制系统,对室内空调机组的开启和温度设定采用独立空调和分区总控的方式,以便于在日后大楼的正常运行管理中进一步降低空调系统的能耗。
⑤、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智能照明采用多模式控制。不同模式中各个照明回路的开关状态可以通过计算机编程进行定义。设计师充分考虑了照明效果和节能因素,预定义了节能模式、值班模式和应急照明模式三种模式.大楼照明回路均纳入该系统,可以由位于地下室的弱电控制中心集中控制,也可以由位于各个区域的智能照明控制面板控制。
⑥、地下车库
综合楼的主入口南侧绿化景观广场下地下室顶板局部开口,设置“光伞”系统,将自然景致、阳光、通风引入地下停车空间。自然光线照射到高反射率的光伞表面散射到车库天花,再漫射到车库,增加自然采光范围,减少人工照明。
“光伞”地面部分也成为广场别致的景观。
3、学生浴室
浴室主要采用太阳能智能集中供热和中水回用等技术进行节能。
①、太阳能智能集中供热
太阳能智能集中供热系统克服了目前各种供热水方式、各种热水器的缺陷。充分利用太阳能,将常规能源消耗降至最低,而且没有任何不安全因素,不造成任何污染。
浴室太阳能热水系统竣工于2005年底,采用了真空管高效太阳能集热器,总集热面积达400余平方米,采用间接换热原理,保证真空集热管内永不积垢。
整个热水系统采用OMRON PLC操纵台,实现全自动计算机控制,模拟显示各种动态状况及参数,方便的手动一自动切换。
通过对太阳能热水器进行热交换计算得出,太阳能集热器经济效益明显,如表3所示:
表3同济大学太阳能供热系统效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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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 |
柴油 |
一年经济效益 |
单位热值(大卡) |
|
10200 |
|
设备效率 |
|
0.86 |
|
热交换效率 |
|
0.80 |
|
单位价格 |
|
4.95 |
|
总热值(大卡) |
600000 |
600000 |
|
经济效益(元) |
|
430 |
250*430=107500 |
*计算标准:春秋季每天使20吨水温升稳定在30°C左右,一年以250天计;每天经济效益=一年总天数*每天经济效益。
②、中水回用如表4所示:
表4同济大学中水回收经济效益表
|
自来水 |
水处理 |
一年经济效益 |
人工费(元/吨) |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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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费(元/吨) |
|
0.14 |
|
电费(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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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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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预见费(%) |
|
5% |
|
总费用(元/吨) |
2.47 |
0.92 |
|
经济效益(元) |
|
1.55 |
155000 |
*年处理能力以100000吨/年计
人们日常使用的洗浴水主要是经过加热的自来水。由于洗浴需要消耗大量水资源,而洗浴废水又具有水量大、污染轻、水质稳定的特点。因此,洗浴废水应优先作为一种再利用的水源来开发,其必将在城市节约用水中发挥重要作用。
中水回用项目,建在学生浴室内。本项目采用膜生物反应器组合工艺,进行水处理,将处理之后的水回用于水体景观。通过对中水回用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分析可以得出,水处理效益成绩显著。
③、余热回收
浴室是产生大量热源的地方。如果任由洗浴水流失,会浪费大量的能源。自行设计的余热回用系统充分利用了洗浴废水中的能量,而且简单易行,适合推广使用。
余热回收系统将铜质管置于浴室废水池内,洗浴冷水需经盘管内流过。废水通常有30°C左右温度,热交换面积约6平方米,冷水盘管内流出时水温提高4-11°C。该水作为浴室冷热水混合时的冷水使用。如表5所示:
表5同济大学余热回收经济效益表
|
热交换池 |
柴油 |
一年经济效益 |
单位热值(大卡) |
|
10200 |
|
设备效率 |
|
0.85 |
|
热交换效率 |
|
0.80 |
|
单位价格 |
|
4.95 |
|
总热值(大卡) |
100000 |
100000 |
|
经济效益(元) |
|
71.4 |
360*71.4=25704 |
*计算标准:每天使50吨水平均升温2°C,一年以360天计;每天经济效益=总热值·单位价格/(单位热值·设备效率·热交换效率);一年经济效益=一年总天数*每天经济效益
4、文远楼
文远楼是我国最早的典型的德国包豪斯风格建筑,于1993年获得“中国建筑学会优秀建筑创作奖”,1999年10月入选了“新中国50年上海经典建筑”,还曾入选《世界建筑史》和《中国建筑史》。为了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即保持文远楼历史面貌且赋予其最新的建筑理念,同济大学决定对其进行生态化改造。文远楼在改造的过程中,主要使用了以下几项技术进行节能。
①、地源热泵
据美国环保署估计,良好的土壤源热泵,平均可以节约30%~40%的空调运行费用。文远楼保护改造工程中采用了土壤源热泵空调系统,比传统空调系统提高能效约1.5倍以上。大大降低了空调能耗。
②、外墙内保温、隔热系统
文远楼外墙采用了安健能、巴斯夫、拜耳三家公司提供的聚氨酯内保温系统产品,其设计指数在满足节能指标的前提下,以最小的材料厚度提高保温、隔热的性能。根据文远楼整体功能、结构形式,设计时将内保温系统分成几个区域起到了节能作用。
③、铝合金断热型材、中空低辐射玻璃窗、内遮阳系统、屋顶花园断热铝合金具有热传导系数小的特点。中空低辐射玻璃具有很好的遮阳、阻隔温差热传导的效果,配合室内设置的内遮阳系统,可以进一步减少室内外热交换。此外,还在文远楼的中间教室顶部设置了屋顶花园,可以保护屋顶结构、节能降温,同时还可以改善该区域景观,提供一定的户外活动场所。
④、雨水收集处理及回用系统
在上海地区,可利用雨量要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如气候条件、降雨季节的分配、雨水水质情况等自然因素的制约以及特定地区建筑的布局和结构等其它因素的影响。文远楼的雨水回用系统,主要通过合理的规划,在技术和经济可行的条件下使降雨量尽可能多地转化为可利用雨量。
根据雨水经初期弃流后的水质情况:COD:80~120mg/L,SS:20~40mg/L,
色度为10~40,根据我们的实际工程实例表明采用以下处理流程,其出水水质
即能满足《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要求。
5、大礼堂
大礼堂是建国50周年上海经典建筑,上海市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大礼堂为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拱型网架薄壳结构。由于保温隔热性较差,无空调设施,无法适应当今全球变暖之气候,学校决定对大礼堂进行保护性改造。考虑到大礼堂的形体结构和功能要求,大礼堂主要在空调方面进行了节能性改造。
①、下通道
基于地源热泵基本原理,同济大学因地制宜地利用地下浅表底层蓄热(冷)效应进行节能。在大礼堂的地下挖了两条风道,在风道的入口处设置了两个风口,风口放在树林下面。这样,在夏天,风道里的凉风就通过管道到达大礼堂内部,起到制冷作用。在冬天,风道里的热风通过管道传到大礼堂,又能供暖。
②、置换通风
大礼堂中采用了置换空调系统,在观众席设计座椅下送风,空调区域合理的限定在人群停留区域,既提高了室内环境热舒适性,又明显提高了空调效率,节省了能源消费。
给同济大学节能的建议
一、用水节能
1、将卫生间内的旋转式铸铁龙头改装为陶瓷芯式水龙头。北京大学采取此措施,年节水量达到10万立方。
2、进行了学校园区的绿地喷灌节水改造。北京大学将原来直喷式改为埋地式喷灌或微喷,年节水量达到6万立方。
二、照明节能
1、使用高效卤光灯比普通灯节能50%一70%。
2、学生按时集中教室上自习。为避免晚自习教室学生寥寥无几,却开着许多个日光灯的现象,可以开设自习室,设置自习时间段,需要上晚自习的学生按时集中教室上自习。此外,高校里一般临近考试周时自习的人较多,而平日自习室内门可罗雀。针对此现象,学校可以采取平日少开自习室,考试周多开自习室的办法。以一间自习室为例:有40w日光灯管24根,功率为960w,1小时耗电O.96度。原来46间自习室1小时耗电44.16度,根据学生在自习室上自习情况开放14个教室,1小时耗电13.44度,比原来节约了30.72度,节电率为69.57%,一天按5个小时上自习时间,可以节约153.6度,一度电按0.51元电费计算,一天可节约78.336元,那么一年(假期除外)一件普通自习室可节约资金21150.72元。
3、嘉定图书馆白天关闭屋顶灯。嘉定图书馆三面均为玻璃,采光很好,且每个桌上都有灯,白天没必要开屋顶的灯。
4、图书架上的灯可采用和博物馆展览柜一样的感应技术。以嘉定图书馆为例,书架上是灯最集中的地方但也是人最少的地方,这些灯从早上8点图书馆开馆到晚上22点图书馆闭馆一直开着,是巨大的浪费。采用感应技术后,没人的时候灯灭着,人靠近时相应位置的灯在开启,可以节省许多电能。
三、建筑节能
1、校园环境绿化。校园建设与环境保护,尽量加大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减少建筑群间的硬化地面,推广植草砖地面,提高绿地比率,加强由落叶乔木、常绿灌木及地面植被组成的空间立体绿化体系,以便由树冠和地面植被阻挡、吸收大部分的太阳直射辐射,减小地面对建筑物的反射、辐射,降低区域的夏季环境温度,减轻区域的热岛现象。
2、建筑物窗户设计。尽量减少设置大窗户,窗户大小以满足采光要求为限。门窗玻璃应采用普通透明玻璃或淡色低辐射镀膜玻璃的中空玻璃。门窗型材应采用塑料型材、断热彩钢及断热铝合金型材,不得采用非断热铝合金及彩钢型材。还要求窗具有良好的气密性、水密性、不小于30dB的隔声性能和不小于2.5kPa的抗风压性能。
四、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
1、在学校一些学生宿舍屋顶和玻璃墙上铺设光电板,可解决部分日常用电。
2、注重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五、陪培养学生的节能环保意识
1、离开图书馆、宿舍时随手关灯。
2、电脑不用时要关机,不要长时间处于待机状态。
3、同学在宿舍洗澡,约定统一时间,避免热水器重复,多次加热。热水器最好22点以后再开,避开用电高峰期。
4、鼓励同学们4层以内不适用电梯。
结论:
高校建设节约型校园优势多多,意义重大。首先,高校内部集结了大量的高级知识分子,在技术上保证了校园节能减排工作的进行;其次,高校有着完善的管理体制,在制度上有利于节能工作的展开;再次,高校之间具有相似性,同样的技术可以相互借鉴;还有,高校结构复杂,犹如一个小型社会,高校进行的节能尝试可以很快运用于社会;最重要的是,高校是国家培养人才的基地,在大学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对大学生进行节能减排教育,不仅对当下能源危机有所缓解,更重要的是这些学生迈入社会后,对全社会的节能减排工作都遇着深远的影响。
所以,高校之间要相互借鉴,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抢抓机遇,做好节约型校园建设的工作,这将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
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强化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是金牛区“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全区公共机构在绿色建筑发展中积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全域节能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凝聚金牛共识,贡献金牛力量。
一、建立绿色建筑“全覆盖”实施体系
1.规划先行,构建长效机制。将绿色建筑发展要求,纳入金牛区“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明确建设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职能;充分发挥教育、文化、卫生等系统主管部门的节能管理职责作用,将绿色建筑执行标准纳入目标考核,建立强制执行机制。
2.落实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将绿色建筑执行纳入目标考核体系,持续推进各公共机构自觉执行绿色建筑要求,强化公共机构节能责任;金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充分发挥全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领导示范作用,联动教育、文化、卫生等系统部门、下属单位,贯彻执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
二、推动新建建筑“全过程”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1.严把新建建筑出让阶段准入关。土地出让阶段,根据项目性质、规模等,强力执行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条件作为项目基本情况纳入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把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作为新建建筑申报必要条件。
2.突出新建建筑建设阶段审查关。在建设阶段,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全部环节,全面落实绿色建筑要求;严格执行《成都市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2018年1月至10月,我区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沙河源中学、茶店子小学新区等7个项目。
三、推进既有建筑“全要素”实施节能改造
1. 实施既有建筑外部节能改、扩建工程。结合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工作和临街建筑表面整治工程,积极开展以更换高效节能门窗为重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全区既有建筑绿色发展;2018年1月至10月,成都市金牛区机关第三幼儿园、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成都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6家产权单位已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15万平米。
2.推进既有建筑内部的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型节能设备,分步骤推进全区各公共机构高耗能设施设备淘汰工作,区主要集中办公区公共区域节能改造先行先试,其它公共机构改造项目稳步跟进。目前,金牛区主要集中办公区完成以节能型电开水炉、LED节能灯管、空调凝水回收装置为主的节能改造,实现年节约用气7.56万立方,年节约用电21.6万度,年回收冷凝水2584吨。
成都市金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0月23日
新华社济南4月11日电(记者 王志)记者从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近年来山东省将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的有效途径。截至去年底,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30个,引入社会资金7亿余元,形成30227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减排二氧化碳71220吨、二氧化硫2272吨、氮氧化物1086吨,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共机构涉及机关、医院、学校、文体场馆等不同类别,由于多数能耗较高、建筑老旧,如何既省钱又节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
龙泉大厦是济南市章丘区委区政府的集中办公区域,章丘区探索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全部承担资金投入,节能服务公司与使用单位以8:2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节能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用户,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章丘区区长韩伟介绍,龙泉大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行一年来,节约电量14.1万千瓦时,节约蒸汽5686吨,合计节约能源费用132.98万元,综合节能率达到22.63%,实现支付节能公司节能效益106.38万元,管理单位留存节能效益10万元,上缴财政节能效益16.59万元,实现节能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和财政部门三方受益。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介绍,合同能源管理是利用社会资金,通过市场运作解决节能改造财政资金不足的一种有效模式,化解了节能改造财政预算不足的矛盾,调动了公共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山东省制定能源审计、监督考核等10余项公共机构节能配套制度,出台能耗定额等7项地方标准。同时,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能耗监测,全省建成521个节能监测系统,共可监测2368栋建筑能耗情况。
无锡市近日决定在全市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加快节能改造步伐。其中,特别要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节能方式,指节能服务机构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技术改造等服务,并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根据规划,到2015年,无锡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150个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培育30个重点节能服务中介机构,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全市实施节能改造的重要方式。
根据近日印发的《宁波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通知,全市3000多家公共机构全面引入合同能源管理,“对症下约”,挖掘更多的节能潜力。
“在全市能源消耗中,公共机构所占能耗比重不算大,但却具有表率作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管理处处长杨红平说,“十一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取得了明显成效,89家市级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电耗59.57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水耗1.22吨,分别比2005年下降23.2%和37%。
公共机构的能耗主要来自于中央空调和照明。目前,全市共更新节能灯具6万多套,市级公共机构实现了节能灯具全覆盖,并对中央空调进行了变频改造,政府采购的空调都已达到一级能效比,办公设备选用了国家节能清单目录产品,45家市本级公共机构纳入能耗实时监测平台。
经过几年努力,如今公共机构在节能管理上的空间越来越小,只能在节能技改上寻求突破。杨红平介绍,以市公安局和市府北大院为例,这些机构的中央空调技改后,节省出的电可以让我市公共机构人均用电下降10%。为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今年起要在全大市年用电量在100万千瓦时以上的公共机构中,引入合同能源管理。也就是说,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对这些公共机构的空调、锅炉等相关系统进行节能“诊断”后,一次性投入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实现的节能效益按合同进行分成。
目前,市委党校已和一家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随着“能源保姆”走进公共机构,今年宁波市将加大对重点用能大户的技术改造,力争年底完成市本级90家公共机构的能耗实时监测系统全覆盖。
近日,广州市政府14届12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公共机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
《办法》规定,节能项目改造完成后,公共机构应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相关节能标准和节能效果须由市节能监察机构或该机构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认定。当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明确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费用列支、入帐方式,解决了公共机构从能源节约费用中支付节能服务费问题;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签订、能耗基准确定、项目验收等实施流程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节能服务公司征集遴选制度;制定了鼓励公共机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的具体措施。
《办法》提出了节能服务公司公开征集遴选制度。同时,为了鼓励公共机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办法》还规定,按照合同存续期内产生的节能量折算标准煤,分三档对公共机构进行一次性财政补助:节能量不超过100吨标准煤的,补助 5万元;节能量超过100吨(含100吨)标准煤但不超过200吨标准煤的,补助10万元;节能量超过200吨(含200吨)标准煤的,补助15万元。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周青峰表示,节能是个系统工程,全市公共机构所占的能耗量并不大,主要是工业和交通,“此举主要是示范和导向作用,推动整个社会节能”。
名词解释: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是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服务方式,是指从事节能服务的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用户提供节能诊断、方案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一系列节能服务,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并从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节能运作模式。
厦门市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力争到2016年底,厦门市公共机构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12日,厦门市公共机构LED照明专项节能改造政策宣讲会在市行政中心西楼举行,会议由市经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主办。
从今年起,厦门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用3年左右时间(2014年至2016年),引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完成52万盏LED照明节能改造,到2016年底前实现公共照明领域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项目实施后,实现年节约用电约5000万度,年节约标准煤1.75万吨以上。
公共机构实施LED照明专项改造,政府还将派送“大礼包”。记者了解到,本次LED照明专项改造,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采用这一模式的,节能服务公司可以申请相关财政补助。单位投资开展的LED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完工后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350元/吨标准煤的一次性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1号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已经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八年八月一日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第六条 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八条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条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节能规划
第十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县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所辖乡(镇)公共机构节能的内容。
第十一条 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指导思想和原则、用能现状和问题、节能目标和指标、节能重点环节、实施主体、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二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
第十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管理或者节能改造措施,保证节能目标的完成。
公共机构应当将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三章 节能管理
第十四条 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第十五条 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第十七条 公共机构应当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
第十八条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第十九条 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完善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优先将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列入政府采购名录。
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第二十条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情况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对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及使用能源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能源审计的内容包括:
(一)查阅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和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核对电、气、煤、油、市政热力等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评估分类与分项的总能耗、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三)检查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审查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四)检查前一次能源审计合理使用能源建议的落实情况;
(五)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或者部位,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
(六)审查年度节能计划、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核实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说明;
(七)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检查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四章 节能措施
第二十四条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
第二十五条 公共机构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六条 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共机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公共机构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第二十八条 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分析,明确节能指标,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第二十九条 公共机构应当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第三十条 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共机构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第三十二条 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
第三十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对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
第三十四条 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标准配备,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制定节能驾驶规范,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
公共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五章 监督和保障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二)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
(三)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四)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五)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七)开展能源审计情况;
(八)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
对于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情况严重的公共机构,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公共机构应当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拒绝、阻碍。
第三十七条 公共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由有关机关对公共机构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备案的;
(二)未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或者未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的;
(三)未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或者未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的;
(四)未按照要求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的;
(五)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未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的;
(六)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者未在重点用能系统、设备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
(七)未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或者未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的;
(八)拒绝、阻碍节能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八条 公共机构不执行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或者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第三十九条 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公共机构建设项目予以批准或者核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共机构开工建设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建设项目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公共机构违反规定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或者拒不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车辆采取收回、拍卖、责令退还等方式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公共机构应当及时予以落实。
第四十二条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大型公共建筑日益增多,既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又增强了为城市居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功能。但当前一些大型公共建筑片面追求外形,忽视使用功能及内在品质,忽视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尤其是高耗能的问题日益突出。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大型公共建筑总面积不足城镇建筑总面积的4%,但总能耗却占全国城镇总耗电量的22%,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年耗电量达到70~300KWh,为普通居民住宅的10~20倍,具有很大的节能潜力。因此,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工作,对实现“十一五”末我国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节能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能源管理全称EnergyServiceCompany,中国在引进ESCO概念时将其改名为EnergyManageCompany(EMC)。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出现于20世纪七十年代。合同能源管理公司(EnergyManageCompany,EMC)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运作、以赢利为目的的节能专业化公司。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融资、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维护、节能量检测等一条龙综合性服务。EMC不同于普通的节能咨询公司和节能制造厂商,因为它通过节能服务合同的方式将收益和节能量直接联系起来,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
大型公共建筑经常被作为一个城市现代化的象征,但是由于结构和用途的特殊性,大型公共建筑往往也是耗能的大户,这类建筑的节能潜力亟待挖掘。目前,在大型公共建筑中建筑节能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主要有以下原因:
1.是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体系。虽然建设部先后批准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21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没有哪个项目因没有达到节能标准受到处罚,该强制执行的并没有强制执行。
2.是缺乏政策激励措施。推广建筑节能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增加生产商、开发商和用户的成本和支出,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利益。因此,在一些发达国家,国家为了鼓励和推广,都会出台一些相应的政策。如美国,政府规定达到房屋建筑节能标准的开发商可以享受税收抵扣政策等。他们对新建节能建筑实施减税政策,凡在现有标准基础上节能30%以上和50%以上的新建建筑,每套房可以分别减免税1,000美元和2,000美元。而在我国,却鲜有这方面的激励政策。生产商、开发商和用户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就没有任何优惠和补贴政策。
3.是缺乏节能改造资金。改造资金的筹措方式与资金到位和保障程度是节能改造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有调查显示,将有超过一半的业主愿意接受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可见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零投资”的特点对既有公共建筑业主进行节能改造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同时,业主也较倾向于自己筹集资金来完成改造。由于融资渠道的单一和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改造中的应用刚刚起步,极大地影响了建筑节能改造的推进。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符合我国目前实际和节能要求。从世界各国政府机构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来看,都取得了巨大成功。1992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议案EPACT,要求政府与EMC合作进行合同能源管理。1995年美国联邦政府机构的能源费用为79亿美元。为此,联邦政府开始执行一项为“联邦政府能源管理计划(FEMP)”,其主要内容就是帮助EMC与联邦政府的办公楼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同时为指导政府机构与EMC的合作,政府公告了美国能源部审查合格的88家EMC名单,发布了各种类型合同的标准模式,经过几年的运作,到目前基本实现了原订的节能计划,取得了极大的节能效益。
我国目前政府机构能耗浪费惊人,但也说明了其节能的潜力。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通过多年的实践证明,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首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解决了政府机构资金短缺及风险承担的问题。EMC通过自身融资、风险自担的方式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最适合政府机构在缺少资金及专业管理人员背景下节能的实际。因为EMC的利益同节能效益挂钩,节省了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减少了政府管理成本;其次,使政府节能由自我管理转变到专业管理,充分发挥EMC技术先进、管理全面、服务专业的特点,解决了节能的技术系统和管理系统的问题,可以有效地减少项目成本,稳定提高节能效率,使政府机构有更大的精力投入到自身的职能业务中去,完善内部节约的规章制度;第三,EMC担负风险获得节能收益,政府机构无偿得到高效节能设备,使政府各机构长期受益,实现了政府机构与EMC的双赢,从而形成了政府机构与EMC双方实施节能项目的内在动力,加快了节能产业的发展;最后,政府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起到表率作用,并由此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在能耗企业中的运用,加快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化运营模式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它将成为政府机构节能的必然选择,也将促进我国节能产业化的形成。
节约能源是我国一项长期发展战略,为保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顺利实施,必须有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作为保证。
第一,制定有关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政策和措施,提高全民节能意识。节约能源必须从政府机构做起,政府机关应该起到率先垂范的表率作用。应在大型公共建筑中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制定和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使用定额标准和用能支出标准,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和主要耗能设备检测,促进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坚决克服建筑节能的形式化。目前,政府节能的经济意义在于能有效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财政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更深层次的社会意义和示范效应则是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从而有效推进社会节能意识的提高和节能产业的形成。暖通空调在线
第二,充分认识合同能源管理的作用及其运作机制,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制定相应支持政策。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合同能源管理从起步到发展壮大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尤其是目前我国的节能产业正处于起步阶段,更需要政府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进行扶持。在大型公共建筑中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能够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第三,制定和规范合同能源管理制度体系。一方面将政府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纳入同级财务预算,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加快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现;另一方面规范EMC进入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市场的资质要求。学习国外经验,实行准入制度,挑选有资质的EMC进入。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机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相适应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进行的节能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服务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节能信息发布制度,加快我国节能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节能改造模式,具有许多优点。在大型公共建筑中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但能够切实提高节能效率,而且能够起到示范的作用。与此同时,EMC在许多方面需要完善和发展。EMC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和应用价值,势必将成为我国节能产业的必然选择。
武汉市节能协会
汇编